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南昌48万人拥有驾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2:35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南昌讯记者肖苏萍报道:记者从南昌市车管所获悉,根据省公安厅的有关指示精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驾驶人业务已移交至南昌市公安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办理。同时,随着省车管所6万名驾驶人的转入,南昌市驾驶人总数已达48万人,平均每9人就拥有一份驾照。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交通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南昌市的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

速增长。仅2005年,全市就新增机动车15600多辆,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6万辆左右,新增驾驶人45000余人。由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驾驶人全部业务已移交至南昌市公安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办理,因此,从今年2月20日起,凡持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核发的驾驶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并可在南昌市各县、区交警大队参加年度审验;凡在有效期内的驾驶证,南昌市车管所将不组织统一换证;凡因有效期满、损坏、遗失等需补、换的驾驶证,可到南昌市车管所换发南昌市车管所的驾驶证;原已在省车管所受理申请的业务应到南昌市车管所继续办理。

  南昌市车管所同时还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A1、A2、A3、B1、B2、N、P驾照(原准驾车型为A、B、C、N、P),按照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起始日期计算,在一个记分周期(12个月)结束后15天内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均应参加审验。逾期一年未参加审验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超过60周岁的,持有C1、C2、C3、C4、D、E、F中任何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每年必须参加审验,符合驾驶条件的,可以继续驾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