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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不了解多交一万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2:49 深圳特区报

  《2年起始时间如何计算最划算》后续报道

  政策不了解多交一万四

  【本报讯】(记者方胜)昨日下午,黄小姐给本报打来电话说,她上午刚刚缴纳了因为所购房不满2年出售而产生的5%营业税,总计1.4万元。下午看了本报报道才知道,如果

从买卖合同签订时间算起,就可以免交这笔钱。她询问,是否可以申请退回这笔营业税。

  黄小姐的房子位于南山区,买卖合同是2003年12月签订的,而房产证是2004年4月办好的。在中介公司为黄小姐找到了买家、双方交易的时候,中介公司提出,购房时间只能看房产证办好的时间,黄小姐需要交纳5%营业税。于是,黄小姐昨天上午交了这笔钱,下午看到本报报道才恍然大悟,自己如果选择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就不用交这笔营业税了。

  记者就黄小姐遇到的情况咨询了我市地税局相关人员。这位负责人表示,黄小姐已交的税款不能退。因为,当初黄小姐已经选择了房产证办好时间作为购房起始的计算时间,就不能再次选择了。(请黄小姐领取报料奖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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