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售酒最高罚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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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2:59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刘彬实习生张星)昨日,记者从全省酒业大会上获悉,我省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从4月1日起,违法此项规定者最高可被处2000元罚款。 在昨天的大会上,省商务厅副厅长仲继安表示,我省未成年人的饮酒情况令人担忧,由此带来的社会不和谐情况也在逐步增加。因此,在源头上堵住未成年人饮酒成了当务之急,商务部出台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 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还规定经营者违法此项规定的罚则: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针对酒类销售新规,相关执法人员表示,酒类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虽然是以人为本,但执法起来难度很大,因为烟酒门市太多了,根本查不过来,检查只能看看经营者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而当场抓住出售的情况则会非常少见,而没有证据,也不好罚款。一些市民也纷纷表示,这件事情不好办,一是有些老板利欲熏心,二来还没有特别强硬的措施,比如要求消费者出示身份证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任重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