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袭女工 获刑三年半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3:17 江南时报 |
本报讯(通讯员周金辉)深夜拦女工,欲劫色未逞,近日,被告人陈某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陈某于2005年8月份的一天夜里,见同村一下夜班的女工经过其家厨房西山南北巷时,顿生歹念,将该女工从自行车上拽下,欲图谋不轨,终因女工的激烈反抗而未得逞。事后,陈某又于深夜拦过该女工以及其他女工,使得当地女工不敢上下夜班,人心惶惶。陈某被 判刑的消息传至当地,当地群众连连拍手称好。《江南时报》(2006年02月22日第二十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