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教师都签“安全工作责任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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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3:17 江南时报 |
本报讯(通讯员镇宣记者郑江)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关心爱护学生,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丹阳市新桥中心校就与每位教师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 据了解,责任状中明确规定: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老师是当节课的责任人;2、要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制度;3、要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要用好法制校本教材,要上好法制课;4、加强校 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5、各教师要配合家长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江南时报》(2006年02月22日第三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