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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骚扰重者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5:32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从下月起实施,一些“小毛病”也将被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些被市民平日认为“小毛病”的行为,都将被列入法律制裁范围。昨(21)日,本报联合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一些条文进行全面解读。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热线86968727咨询

  发“黄段子”:

  轻者罚款重者劳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解读:一些人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淫秽作品登载在互联网上,供公众浏览、下载等在线传播行为,或通过手机发送淫秽短信(包括图像、文字声音等多种形式),或通过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等,公安机关都将按该条对其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可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即劳动教养。

  短信骚扰:

  重者拘留并罚款

  对于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写恐吓信等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将对其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解读:一些人多次通过信件、电话、计算机信息网络等途径向他人传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骚扰信息,其中包括过于频繁或在休息时间发送提供服务、商品信息及其他可能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信息,都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警方提醒,重复实施3次以上,即构成本条中的“多次”。

  故意裸奔: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解读:在商店、影剧院、体育场、公交车、街道等公共场所,赤裸下身、暴露隐私部位或女性赤裸上身等情形,如果情节恶劣且多次实施,引起众人围观,将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家庭暴力:

  处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

  对虐待家庭成员、被虐人要求处理,或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对行为人处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

  解读:该条对象仅限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包括保姆或徒弟等关系,虐待方式标线为经常以打骂、冻饿、强迫劳动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等。肉体上的摧残有殴打、捆绑、不让吃饱、不让穿暖、有病不给医治、强迫进行超体力劳动等;精神上的折磨有咒骂、侮辱、限制自由等行为,不管出于什么动机,都可作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情节。

  强买强卖:

  处10日以下拘留并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解读:强拉硬拖、捆绑拘禁,或以暴力相恐吓、损害名誉相要挟,致使被侵害人不得不购买或接受服务,及出售商品、提供服务等行为,都是本条处罚范围。至于强迫交易是否达到目的,并不影响本条规定行为的成立。

  球迷惹事:

  责令“禁看”1年

  在观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或灯会等大型活动时,如有强行进入场内、投掷杂物或围攻裁判员、运动员等扰乱现场秩序的行为,将被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的,强行带离现场。”

  解读:如某人因扰乱足球比赛秩序而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公安机关就只能禁止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馆观看体育比赛,但他仍可观看篮球、排球等其他比赛。此外,对违反规定进入的要强行带离,各地公安机关将建立违法人员档案,并全国联网,统一协调、规范执法。

  旅客住店:

  不查清身份要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身为旅馆工作人员,如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及相关身份证明、明知该旅客将带危险物质进入旅馆却不予制止,将对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如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却不向公安机关报告,且情节严重的,将处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解读:旅馆工作人员在接待住宿旅客时,应登记其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入住时间、离去时间及身份证件号码。

  出租房屋:

  先看求租者身份证件

  当前城市流动人口不断增多,房屋的求租量也在不断上涨,为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作出明确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解读:出租人如果只是对承租人的一般违法行为、没有构成犯罪的不举报,警方则不能对出租人进行处罚。

  坐飞机打手机:

  拘留5日以下或罚款500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解读:在使用中的航空器,是指正在进行商业飞行的民用飞机、飞艇等,而不包括停放在停机坪或正在维修的航空器。飞机起飞前,行为人如在乘务人员要求关闭手机、寻呼机后,仍不听劝阻执意使用或经劝阻再次使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将被处以以上处罚。

  公共场所携带匕首:

  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

  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驽、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将对其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解读:将军用枪支、涉及运动所用的各种枪支,及狩猎用的各种枪支随身携带,或放入行礼、包裹中托运等行为,都构成本条处罚范围。警方提醒,非法携带上述物品的行为,必须是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才构成本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

  向违法人通风报信

  拘留10日以上15日以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解读:很多服务业经营场所对发生在本场所内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活动不但知情不报,有的场所还特别安排保安人员在门口或路口放哨,一旦发现有警察来执法检查,马上给场所内的犯罪人员通风报信。这种行为严重扰乱公安机关的正常执法,为其非法利益纵容吸毒、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罚缴分离

  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进行罚款处罚后,所得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解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务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此外,公安机关的罚没款不得返还。早报记者覃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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