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生病被停发工资合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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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5:4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编辑同志: 2004年12月,我与当地一家企业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我的试用期为3个月,2005年1月我因病在医院住院治疗,企业却在我住院时停发了我的工资,我向企业讨要工资,而企业负责人却说因为我试用期内不上班是可以停发工资的,请问企业的这种做法对吗? 张博张博同志: 首先明确地告诉你,企业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你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你与企业之间便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你就是该企业的一员。我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住院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疾病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停发你工资的做法是不对的,你有权利向企业追要你的工资。⑩4 李涛王庆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