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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检察:荣誉来自优秀的群体一流的业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6:4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新年伊始,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就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抱回了一项象征最高荣誉的大奖——“2002年—2005年度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这份来之不易的荣誉凝聚了武侯检察院全体工作人员的心血,也见证了武侯检察院历年来取得的各项成绩:2005年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于的“全国先进检察院”称号;2002年以来人均年办案量80余件,办案准确率达100%;

先后被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授予“五好检察院”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并被确定为“基层院建设示范院”;被成都市检察院评为“基层院建设先进检察院”;被武侯区委、区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3次;同时被同级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仅2002年以来,武侯检察院干警个人受上级表彰共105人次,干警受表彰率占99%。其中荣立二等功3人次,三等功10人次,受嘉奖12人次;全院或部门集体受上级表彰共112次……

  这一个个荣誉背后,是武侯检察院为人民服务的一个个坚实脚印。

  榜样力量感染每一个人

  “检察岗位需要优秀的个人,检察事业需要优秀的群体。”“不能只培养少数优秀人才,而要培养一个优秀群体”。这是武侯区检察院队伍建设的理念。

  2003年7月,公诉科梁岚科长因过度劳累,慢性肾炎再次发作,医生告诉她,再那样“玩命”工作,治愈的希望很小。梁岚心里很难受,但是要她放下工作,安安静静地卧床休息,她说什么也办不到!她想出一个折衷的办法:一大早她就到医院输液,输完液,正好赶上上班时间。她没耽误一天的工作!在她的榜样作用下,公诉科的6名干警经常加班加点,在节假日,常常看到他们全身心投入办案的身影,全面完成平均每年办案800余件1200余人的工作量,起诉有罪判决率和准确率均达到100%,办案数量和质量在成都地区检察院中一直名列前茅。

  利晨同志的女儿在3岁时就得了肺动脉瓣扩张的病,6岁时又患上一种罕见的骨科疾病——骨组织坏死的前期,利晨的父亲又多次病危,但她克服了家庭困难,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硬是吃下了每年200余件公诉案件的办案量,保持着100%的办案准确率。

  近年来,武侯检察院以提高干警素质为中心,强化干警本科学历教育、研究生教育、司法考试教育、专项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以及岗位练兵活动,报销80%的学费,并奖励2000-8000元。近3年共动用110余万元资金,选送400人次参加全国、省、市的各类培训,培养了一大批能办理各种复杂、疑难案件的业务骨干,在成都市检察机关中名列前茅。

  党组成员关心干警细微生活

  “要善于发现每一位干警的优点和特长,要让每一位干警在各自的岗位上最大限度地发挥优点和特长”,这是武侯检察院的一个用人理念。为此,武侯检察院实行严管厚爱相结合的政策。在平时干警加班时,党组成员经常深入办案第一线,将泡好的方便面亲自送到加班干警手中;干警生日要以检察长的名义送一个50元的生日蛋糕和一张生日卡表心意;干警生病及亲属住院时,党组成员都要前去看望慰问。

  通过上述方式,武侯检察院营造了一个团结友善、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关系融洽、心情舒畅、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让干警在这样的环境中提高素质、培养能力,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工作出现一流业绩

  人员少、任务重、办案业绩突出是武侯区检察院的最大特点。2002年1月至2005年11月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803件5864人,批准逮捕4854人,人均年批捕犯罪嫌疑人270人左右;受理起诉案件3375件,提起公诉3218件,人均年办理公诉案件160件以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0件91人,其中要案76件76人,大案64件64人。数据显示,武侯检察院的人均办案量在全国也是名列前茅。

  多年来,武侯区检察院的反贪干警不畏艰险,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依法查办发生在粮食系统、拆迁系统、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中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关注青少年成长检察院多管齐下

  在坚持打击犯罪的同时,武侯区检察院特别注重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成都市2000年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刑案总人数的8.7%,而2004年上升到15.7%,未成年人犯罪方式逐步成人化,犯罪手段日趋残忍,暴力犯罪和团伙犯罪趋于明显。面对这种现象,武侯区检察院成立了“青少年犯罪刑事检察科”,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和青少年学生刑事犯罪案件,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同时,还针对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逐年上升的趋势,成立了“成都市武侯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中心”社团组织,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在此基础上,武侯区检察院编辑出版了全国第一本卡通画式中学生刑法前置教育读本《走进刑法》,受到了全国青少年以及家长的广泛好评。

  个案救济失足少年考上了大学

  为了维护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武侯区检察院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部分初犯、偶犯、从犯、过失犯罪、胁从犯、未成年犯罪分子,给予更为宽和的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于主观恶性不大、能够悔罪自新的,能不捕的一定不捕,慎用强制措施。

  2005年8月15日凌晨,出租车司机陈某被4个学生模样的乘客抢走了7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4名作案人员在金沙车站被巡警挡获。武侯区检察院检委会认为,其中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在其他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裹挟下参与犯罪,在犯罪中起的作用相对次要,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示,对2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让他们重新回到课堂。

  2005年9月8日下午六点,武侯区检察院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传来了被判缓刑的杨某考上大学的喜讯,不一会儿,杨某的父亲手持《录取通知书》来到了该院,面对检察官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原来杨某是武侯区检察院2003年办理的一件寻衅滋事案的犯罪嫌疑人。针对他是未成年在校学生的实际,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主办检察官不仅为犯罪嫌疑人讲清罪名知识,耐心细致为其分析错在哪里,说服其勇敢面对现实,而且为杨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让其能继续在校学习。杨某被判缓刑后,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其学业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2005年的高考中上了本科分数线,已被一所高校录取。

  提出建议纠正违法关押

  武侯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发现了个别地市没有转送未成年犯的现象。通过向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和四川省公安厅提出检察建议,开展清理活动,从各监狱转送未成年犯37名到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2004年省检察院将此项工作在全省推开,共计纠正违法关押的未成年犯537名。

  “四个形象”博得人民满意

  检察机关只有做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真正体现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赞誉,人民群众才会满意。武侯检察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树立了正确的执法意识,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使命,努力塑造“四个形象”。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先锋形象;公正廉明、无私奉献的清官形象;以身护法、刚直不阿的卫士形象;执法为民、热情服务的公仆形象。

  3个小时书面交流老人心悦诚服息诉

  3年来,该院干警拒绝请吃600余次,拒绝收礼270余次,拒绝说情300余次,工作作风十分硬朗,形成“打不进、压不垮”的坚强集体。比如:李玉强同志在办理王某职务侵占一案中,嫌疑人家属多次找各种理由送钱、送礼都被拒绝,后来将1000元现金装在其辩解材料中,被李玉强发现后,马上叫其家属来将钱领回,并对其家属的这种行为作了严厉的批评。展现了公正廉明、无私奉献的清官形象。

  控申科的王方权科长,在处理一起涉法上访事件时,发现来访老人刘杰选双耳听觉不大灵敏,很难和他进行语言交流,便拿出纸笔,改用书面方式交流,不厌其烦地从法律上解答他提出的问题,连续3个多小时,写了10多篇纸,使老人感动不已,同意息诉。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领导的高度评价:“是执法为民的典范”。展示了执法为民、热情服务的公仆形象。

  服务最基层获得“调解大使”称号

  为了服务到最基层,武侯区检察院先后与跳伞塔街道棕南社区居委会、望江街道棕东社区居委会建立了“文明守法、综合治理”共建工作点,并先后与成都十二中、十六中、五十中、成都幼师、省旅游学校、省交通运输学校等学校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建立法制教育基地,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模拟法庭,以案讲法,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由此被省团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授予青少年维权小组组长利晨同志“调解大使”称号。采写武检宣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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