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条“高压线”严治教育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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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7:20 宁夏日报 |
本报讯 (记者 冯舒玲)记者从昨天在银川召开的全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我区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32起,涉及金额73.1万元,处理有关责任人34人。今年我区将设置四条“高压线”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马文学到会讲话。 今年,我区在治理教育乱收费中将突出四个“严格”。第一,除可代收的课本费(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除外)、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任何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 取其他费用,更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第二,今年起不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清理规范,不准搞“一校两制”,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逐步解决择校问题。第三,今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数的30%,比例低于标准的不准再提高。择校生必须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第四,今年继续推进“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马文学在讲话中强调,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各级政府的投入必须同步到位,公用经费、教师工资等都要落实到位,一定要把好事办好。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监督义务教育阶段不收费后出现的各种巧立名目的收费和公办高中“三限”收费及高校收费,对顶风作案者要严肃查处,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系统的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