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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法(草案)征求各界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7:28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2月21日讯(记者 彭楚舒 通讯员路标)今天上午,省人大环资委受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召开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地法(草案)》征求意见。

  截至2004年底,我国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194个,陆地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已占陆地国土总面积的14.8%。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社会的快速转型

,现行的法规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为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自然保护地法的制定纳入立法规划,并就立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广泛征求意见。

  座谈会上,省环保局、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负责人认为,草案是一部创新的法律,通过分类管理、灵活分区等制度,着力解决开发和保护的矛盾等突出问题,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省环保局负责人对草案中关于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体制、评审机制的规定提出了意见。省林业厅负责人认为,草案要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诸如性质、地位、资金投入等问题的解决力度。与会人员还就自然保护地的分类、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是否纳入调整范围等提出了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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