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查封财产被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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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8:0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记者董震通讯员李明君万肇河 本报2月21日讯明知是法院查封的财产,平阴的一名当事人仍然私自出租给了他人,20日,这名当事人被平阴县法院拘留。 林某与薄某合伙经营石灰窑一处。2004年,两人买了王某的煤炭,欠了36000余元钱 。2005年7月,法院判决两人十日内偿还王某的借款。法院查封了两人合伙经营的石灰窑一座,并告知不得私自处理。然而薄某与林某却背着法院,与焦某等人达成协议,将石灰窑的经营权转让给焦某等。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林某拘留十五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