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乘客为8角钱状告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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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8:30 法制日报 |
本网武汉2月21日电 记者胡新桥 “没有开空调的空调公交车,票价该不该收2元?”带着众多乘客的疑问,武汉市民肖水祥于上周五将武汉市公交集团告上了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肖水祥系退休工人,家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首义新村。他在诉状中称,去年11月30日中午,他从武昌南湖花园乘561路空调专线车去阅马场,票价2元。但他上车后发现,车内 未开空调,找当班司机交涉未果。肖水祥认为他付出费用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遂将武汉市公交集团告上了法庭。肖水祥说,根据2004年颁布的《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23条的规定:“核定票价中包含空调费而未开启空调的,乘客可以拒付车船费。”为此,肖要求对方返还收取的2元车费,公交车未开空调时停止收取2元票价。 对此,武汉公交集团辩称,公交票价由物价局核定,该局2000年9月1日下达的162号文,规定“高级车票价由开空调2元、不开空调1元统一调整为2元/人次”。 该文件还对“高级车”作了明确解释:“高级车”是指舒适性高、密封性好、备有高靠背软座椅,同时装有完好空调、音响设备,座椅前后间距大于720毫米的公交车。高级公交车运营时,在气温低于8℃(含8℃)时必须送暖气,在气温高于30℃(含30℃)时必须送冷气,平时运营时车内送风。公交集团公司解释说,去年11月30日的平均气温是13℃左右,没有开空调的必要。 双方对561路是否为“高级车”也有分歧。561路车队负责人介绍,2005年9月时,该线车辆已全部改为空调车。而肖水祥则认为,车队所指的空调车不能等同于高级车,当日他所乘坐的空调车,也没有达到以上高级车的要求。 肖水祥还认为,162号文要求空调车平时运营时要送风,而在封闭的车内,要保持空气的清新和流通,只有开空调一种方法。何况,乘车点的站牌上已经标明空调车2元,非空调车1.2元。 公交方面则表示,站牌是由武汉市公交监察办监制的,与公交集团无直接联系。 此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