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原老总贪污受贿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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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8:30 法制日报 |
本网讯蒙献平 记者莫小松 日前,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黄箭雀有期徒刑7年6个月。 1996年上市的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是广西惟一一家上市的商业公司。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5岁的黄箭雀在担任南宁百货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先后贪 污、受贿人民币近95万元。另外,黄箭雀对价值人民币188万余元、美元8800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其中,1998年至2004年9月,黄箭雀为在南宁百货大楼承包装修柜台的南宁市一装饰工程公司签批工程款,先后13次在其办公室收受该装饰公司人员送的人民币20万元。她还以公司职工名义开户,使用本公司资金炒作本公司上市股票,通过股票账户提取现金及出售股票。(责任编辑 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