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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司法救助六千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8:30 法制日报

  本网乌鲁木齐2月20日电 潘从武 通讯员聂勇 2月17日,新疆哈密地区烧伤致残的何生荣和喀什地区患有高位截瘫的魏崇新,因为分别属于一级和二级伤残,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免交11022.32元和15086.06元诉讼费。这两笔减免的诉讼费对于两个贫困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司法救助正成为实现社会公平的利器,弹出了一曲曲和谐之音。2月20日,记者从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从2000年7月至2005年底,先后有419名当事人获得该院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司法救助,总额达到六千余万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赵祥娃表示,2006年,新疆各级法院将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对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一律免收诉讼费,对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要依法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确保当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

  (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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