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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也要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9:31 南方日报

  倾听本报“两会热线”,省政协常委王晓迅速呼吁

  未成年犯也要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本报讯未成年犯因其所处的特殊年龄段,他们当中大多数没有完成义务教育,如果在服刑期间不能在劳动改造的同时实施义务教育,使他们学好文化、学好技术,将来重返社

会难以与社会衔接,必然带来严重的后果。

  针对本报“两会热线”读者反映的热点,昨日,省政协常委、团省委副书记王晓表示,将建议有关部门把未成年犯教育纳入国民义务教育行列。

  2/3未成年犯无法初中毕业

  为了做好未成年犯的教育工作,未成年犯管教所于1985年成立了广东省育新中学,配备了专职干警教员,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但20年来,育新中学一直还未能纳入到政府教育部门的统一管理当中。未成年犯受教育的需求与育新中学现状的矛盾日益突出。

  育新中学自1996年以来,年平均在押犯已经达到3500人左右。而通过近几年对在押犯的连续调查摸底,每年约有85%以上的未成年犯再进入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前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依此计算,需实施义务教育的人数超过2000人。育新中学一次只能安排500人同时上课,即便实行部分班级轮流上课,每天也只能安排700多人上课,因此,每学期能安排入学的只占需落实义务教育未成年犯的1/3。

  育新中学现有干警兼职教员12人,他们都不是专职教员,也不是专业教师,其中师范专业毕业的还不到一半。学校开设的课只能依据教员所能担任的科目来开设,具有很大局限性。目前开设的课程只能以语文、数学、体育为主。教员的数量只有12人,与需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的数量比例严重失衡,约1:200,与国家教育部门和司法部门提出的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小学1:36.8、初中1:33.4的要求相去甚远。

  将未成年犯的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行列

  王晓委员建议将未成年犯的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行列,从体制上、机制上规范对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在管理体制上,把育新中学对未成年犯的文化教育工作列入全省实施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并纳入到国民教育的行列,专门负责对未成年犯实施义务教育。

  王晓委员还建议,未成年犯义务教育阶段应根据广东省有关免费教科书管理办法的规定,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同的优惠待遇。考虑到职业技术教育对未成年犯的重要性,增加对未成年犯进行职业教育的财政拨款,鼓励育新中学走社会化办学的路子开展职业教育。

  本报记者胡键苗枫徐林实习生林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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