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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金”能治餐桌浪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9:36 上海青年报

  □戎洪兴

  餐饮业的服务员应提醒消费者在点菜时不要奢侈浪费,对劝说不听造成浪费的,经营者可根据将于3月起实施的《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经营行为规范》明示的条款,加收该次消费20%的“提醒金”。

  浪费尤其是餐桌浪费已成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大公害,但试图以加收“提醒金”的方式来治理餐桌浪费,总令人感觉有些矫情。从操作性来讲,以追求利润为终极目的的餐饮企业怎么会主动让顾客少点菜、甚至对自己的“上帝”加收惩罚性的款项?即便有行业协会的自律措施,但谁能来监督其是否实施?又该如何厘清剩多少为浪费?哪个饭店敢跟顾客动真格的称称食客到底剩了多少饭菜?

  值得注意的是,从法律上来讲,物价部门以“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企业不能收这项费用”为由认定其合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目前,我国强制性法律都是关注食品质量、卫生及安全的就餐环境,主要是约束饭店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很少触及,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对食物的消费带有强烈的私人性、自主性,连国家都不宜强制性介入,饭店又能怎样?

  从根本上来讲,以加收“提醒金”来治理餐桌浪费是拿错了“枪”打错了“靶”。笔者认为,之所以会出现餐桌浪费现象,除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外,还有以下原因。其一,公款吃喝是餐桌浪费的罪魁祸首。所以,治理餐桌上的浪费,首先要治理公款吃喝;其二,国人素有“要面子”的传统,即便是贩夫走卒也讲究一个面子。尤其在部分先富起来的人身上,虚荣摆阔心理尤为明显。

  浪费现象的常态化和普遍化,对一个能源日益短缺的国家来讲无疑是在自掘坟墓。从根本上治理餐桌浪费现象,需要瞄准公款吃喝和先富群体两个“靶子”。对于公款吃喝,从法制角度入手,加大规范力度,狠杀公款吃喝的腐败风;而对先富群体,在规范其收入来源的合法性的同时,主要应依靠社会道德风尚的培育,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培育节约光荣的社会风尚,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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