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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234处优秀历史建筑揭牌中苏友好大厦挂牌享“优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9:36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江敏)昨日上午,上海市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揭牌,中苏友好大厦等234处建筑被纳入优秀历史建筑之列,副市长、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主任杨雄为保护标志铭牌揭牌。

  现有632处优秀历史建筑

  早在1989年、1994年、1999年,市政府分三批公布了398处优秀历史建筑名单。自2003年开始,市房地资源局、市规划局按照《保护条例》的程序,历时两年,完成了第四批234处优秀历史建筑的推荐申报工作,并于去年10月31日由市政府正式批准颁布。截至目前,本市共有632处(2138幢)优秀历史建筑。

  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的颁布是上海建筑保护历史上一个重要步骤。据记者了解,它是《保护条例》实施后第一次按法律规定开展的推荐申报工作,批准公布的优秀历史建筑数量之多,涵盖之广,是历次公布中最多的一次。仅在虹口区就有德邻公寓、摩西会堂等31处建筑被列为市级优秀历史建筑。

  值得关注的是,此批优秀历史建筑中首次列入了如中苏友好大厦等解放以后建成的建筑和虹口区工部局宰牲场等产业建筑。

  五大标准评选历史建筑

  据记者了解,优秀历史建筑在相关条例当中做了一个界定,凡是建筑建成30年以上的,而且是具有以下五个特点的,可以命名为优秀历史建筑:第一,建筑样式、建筑工艺、工程技术能够反映建筑艺术的特色,同时它是有科学研究价值的;第二,要反映上海某一时期地域的历史文化特色;第三,要有一些著名的建筑师的作品;第四,在我国产业发展历史上有些影响的,比如一些商铺、作坊、厂房等等;第五,其他的具有历史文化特点的建筑。这五个条件当中只要满足一个就可以被列入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行列。

  2006年,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将继续,并努力探索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其中,积极推动涉及九个区15处成片保护整治试点项目和全面完成30处居住类优秀历史建筑修缮任务将成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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