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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官”如何应对“现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0: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新《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2月20日,湖南省文化厅助理巡视员、文化市场与电影处处长杨汉林在解读条例时明确表示:湖南歌厅有别于其他地方的歌厅,因而田汉大剧院、琴岛歌厅等类型的歌厅将不纳入新《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行管理。(2月21日《潇湘晨报》)

  你看,人家“现管”的表态似乎也合情合理:你国务院制定了法规不错,但可能没

有考虑到各个地方的实际问题。作为地方“现管”,我们自然要因地制宜,特事特办了。那么,“县官”如何应对“现管”的下马威?

  湖南的歌厅确实有其独特的地方或历史特色,但它们仍是娱乐场所,没有理由拒绝新《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统一约束,毕竟,在法律法规面前,不应有特殊公民或者单位。如果湖南的这些特色歌厅能够不违背最起码的行业规范,其生存与正常发展肯定不会受到影响。因此,“现管”的担心与顾虑就让人纳闷和起疑了。

  笔者想请“县官”回答这三个问题:一、“现管”为什么要让特色歌厅徘徊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之外?二、如果开了口子,各地的“特色歌厅”会不会层出不穷?三、怎样规范“特色歌厅”?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了,我宁愿建议“县官”采取“一刀切”的手段对娱乐场所实行管理,否则,《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将变成一纸空文。

  尽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国家公务员开办娱乐场所,但请管理人员扪心自问:有多少国家工作人员跟娱乐场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特色歌厅”都可以“不受限制”,我们的法律法规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无论中央的政策与愿望有多么美好,但“现管”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力量。如果地方政府一味地从地方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甚至个人政绩及利益的角度乱表态,抵制国家政策的话,那么,再好的政策也只能成为肥皂泡。□刘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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