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诈骗250万货物低价售给废旧店 罪犯一审领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0:24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 通讯员宋萍)原南宁市亿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材料科科长周俊波谎称该公司是广西水利厅下属单位,骗取河南省一公司的信任后,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骗取了该公司价值258余万元的货物后,周俊波将货物全部低价出售给一废旧金属店,除付50万元货款给该公司外,其余货款均被南宁市亿业公司及周俊波个人挥霍。近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周俊波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02年11月份,时任南宁市亿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材料科科长的周俊波,对河南某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史某谎称其所在的公司是广西水利厅的下属公司,其公司急需采购一批铝绞线。取得该公司的信任后,2003年1月24日,周俊波代表南宁亿业公司与河南某电缆有限公司在南宁市签订了货物价值1356万元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上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合同签订后,河南某电缆有限公司按约于同年2月19日开始,分三批向南宁亿业公司供应了铝绞线和钢芯铝绞线共计160.18吨,总价值258余万元的货物。

  南宁亿业公司收到上述货物后,由周俊波于2003年2月19日开始,分3次将该公司所供货物全部低价出售给经营废旧金属回收的个体户张某,货款分三笔从张某的银行账户转入周俊波的个人储蓄卡,共得赃款179余万元。尔后,周俊波将其中的131余万元分三笔转存进南宁亿业公司在工行的账户上。后除了电汇50万元给河南某电缆有限公司外,其余货款均被南宁亿业公司及周俊波个人挥霍。在河南某电缆有限公司追讨货款期间,南宁亿业公司虚构货款被投资在其他项目上的事实,编造虚假的还款计划,至今未付该公司货款。

  案发后,南宁亿业公司将其所有的马自达小轿车、三菱越野车各一辆共折货款15万元退给河南某电缆公司。另法院查明,南宁亿业公司在与河南某电缆公司签订合同时,南宁亿业公司尚欠郑州某电缆公司、重庆某电缆公司等多家单位的货款共计500多万元。

  2004年8月5日,周俊波被警方刑事拘留。2005年11月14日,南宁市检察院指控周俊波犯合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编辑:马骎作者:卢荻 宋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