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当心“小事”让你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0:39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戴伟龙 林道清 卢晶晶

  宁波晚报讯离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已经不到10天了,昨天下午,市公安局就我市宣传贯彻《治安处罚法》召开新闻发布会。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蒋朝栋介绍了《治安处罚法》的立法背景

。他说,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于1987年实施的。19年来,随着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飞速发展,《治安处罚条例》已越来越不适应现实需要。1997年,《治安处罚条例》修改工作启动,修改工作历时8年,去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林东说,类似酗酒闹事、制造噪音干扰邻里生活、偷窥偷拍这些以往以为算不了大事的行为,今后将有可能受到处罚了。

  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郭勤强调,《治安处罚法》对民警办理治安案件的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市民如果发现民警违反,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