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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规矩”与“法治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0:45 红网-三湘都市报

  ◆周彪

  “法治社会”这个名词知道的人不少,但“法治社会”究竟是怎么回事,明白的人可能不多。虽然我们强调法治已有多年,“法制”也已相当的健全,但“法治”到底是怎么个“治”法,应当是一种怎样的社会现实,有一个什么样的考量标准,普通老百姓恐怕没有多少人能说得清。这也难怪,我们几千年的历史都是人治,从纵向的角度是很难找到参照的

;横向倒是有,但能置身其中感受其运行特点的人却不多。

  日前看了一则短文,似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法治社会就是大家做事要讲规矩”——这一论断是香港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专访时,就她对法治社会的认识所表达的观点。“法治社会”原来这么简单!单看标题,我相信不少人对此大有怀疑。但这话出自被誉为“法治之区”的香港的立法会主席之口,当非诳语,毕竟香港的法治度和廉洁度是排在世界前列的,徐女士的论断当有其现实依据,绝非做秀之言或官样花腔。

  要说“讲规矩”,据我观察中国人是最讲规矩的。官是官,民是民,从来就界限分明。大会小会,领导坐哪儿,群众坐哪儿,有规有矩;讨论座谈,谁先发言,谁后说话,秩序井然。评职称、加工资、分房子……哪个先享受,有章有法。至于提拔谁不提拔谁,更有一套堂而皇之的规则。倘若单凭“讲规矩”这一前提,我们早就是“法治社会”了。可令人疑惑的是我们很少有人认同这一点,不仅不认同,甚至是颇有微词。为何会这样?道理其实很简单。那就是缺少了平等与公开。我们的“讲规矩”常常是少数人或熟人之间的游戏,有些甚至是“小圈子”的游戏,没有“大家”的参与和竞争,当然也就常常得不到普遍的“共鸣”。

  为什么同是“讲规矩”,产生的结果却大相径庭?关键在于人家的“讲规矩”是在法治之内,我们的“讲规矩”常常是在法治之外。法治之内“讲规矩”就是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有这么一道墙亘着,“规矩”就不会离谱;法治之外“讲规矩”呢,后果就人人皆知、不言自明了。

  追溯起来,香港在1974年以前“讲”的也是我们这种“规矩”,甚至更让人瞠目结舌,后来刮起了“廉政风暴”,给“规矩”上了一把钢锁,从此以后“规矩”就逐步规矩起来,收敛了野性、劣性的“规矩”慢慢就自然而然地融入了法治的轨道,形成了享誉中外的法治社会,也才有了范徐丽泰女士简单明晓的论断。生活中有些事就是这样:想起来很难很复杂,但实现起来并不难,难的是你是否真正认真去做了。香港人同为中国人,在短短30年里迈向了法治社会,其中是不是有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之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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