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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论文丢失不准再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0:58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薛冰通讯员赖红英)昨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规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的,必须补上或健全起来,不应该视为“造假”;而试卷、论文丢失的,则不准再补。

  根据通知,为减轻学校负担,当年接受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或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普通高等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水平评估。

  省教育厅表示,学校自评工作是整个评估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自评的质量从某种意义上说决定了评估工作的质量。在评估准备工作中要坚持“该补的补、不该补的不补”的原则。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的,必须补上或健全起来,通过评估,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行为,这是以评促建的成果之一,不应该视为“造假”。试卷、论文丢失的,不准再补,更不允许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一票否决。省属本科院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实行预评估机制。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由教育部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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