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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番禺花都没纳入年票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1:12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刘谷华)本月1日,市政园林局印发了《关于征收2006年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年票通行费的通告》,提醒本市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辆(不包括番禺区、南沙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2006年广州市机动车辆年票通行费已开始征收。

  据了解,普通车辆凭《机动车行驶证》或者上年度年票副本和收据,在车辆牌照尾数相对应的月份前购买当年年票。车辆牌照尾数为1的,可在2月底前购买当年年票。车主必

须在当年的12月31日前购买年票。如过期未购买年票,将会在第二年的1月1日开始,以每日0.2%的标准向车主收取滞纳金。车主有问题可拨打年票科的咨询电话:83832540。

  该通告还特别提醒市民,原芳村大道西23号年票通行费征收点近日搬迁到芳村车管所分所内办公,地址:龙溪大道299号之一;电话:814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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