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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寒假打工“哑巴吃黄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2:30 生活报

  本报记者 黄义伟

  本报讯离开学还有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哈市某高校的王同学却因打工企业迟迟不给工资而愤愤不平。由于当初王同学与用工方只是在口头上进行了约定,所以现在想维权也只好哑巴吃黄连。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部分在假期打工的大学生,由于口头约定难证明、用人方欺诈等方式被骗的人并不在少数,随着开学日期的临近,他们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只好草草收工。

  哈市某高校的王同学在今年1月中旬通过中介找到哈市某科技开发公司隋经理,表示想应聘动画设计工作,但只能做到2月中旬。该公司隋经理允诺,王同学只要完成规定工作后就能拿到1500元钱。王同学告诉记者:“因为毕竟不清楚对方情况,开始我也强调要签订一个合同,但对方认为我只是打短工,如果毕业在这里工作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王同学也没好意思再强求。现在已经完成工作一个多星期了,对方却以“动画制作不符合客户要求,现在正找人调整”为由拒绝付给他薪水。

  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会一位学生干部介绍,今年寒假期间,很多同学没有回家选择了勤工助学或者实习锻炼,但多数在校外兼职时都没有签订合同,一些争议也在开学前夕浮出水面。而在哈市其他几所学校,也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

  对此,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律事务室的杨秋莲老师特别提醒,大学生在校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因为大多数是兼职或者是“打短工”,用人方属于临时用工,所以应签订“劳务合同”比较合适,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二者的关系才具有从属性。同时,为避免被用工企业欺骗,还可以到工商部门查询企业代码,企业信用情况一目了然。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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