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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岂能为“保护费”撑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2:30 生活报

  初阳

  据新京报报道,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今年征收的个体工商管理费和往年相比,数额莫名其妙地翻了几倍,工商局还用红头文件的形式把收费指标分解到了基层工商所。有的工商所甚至还借此对工商户收起了所谓的“保护费”。

  陕西省榆林市一位市委副书记为此类“行政行为”做了精妙阐释:这是一种典型的依法腐败。

  所谓“依法腐败”,就是指表面上有法律依据,是在依法办事,实质上却是在搞腐败。一些执法者在搞腐败的时候,可能原本并不是太“理直气壮”的。可是有了红头文件的“依法腐败”者就如同《西游记》里面的妖怪手中有了法宝。被管理者如有不从,只要拿出红头文件迎面一晃,就可以“依法”收钱了。

  违法“红头文件”的出现甚至泛滥,首先暴露了一些领导干部法制观念的淡泊和缺失,为了片面地追求经济发展甚至捞到最大化的“政绩”,不惜以践踏法律和损害人民利益为代价。同时也暴露出有关监督部门的失察。正是这些原因,使得随意摊派和收取“保护费”这种违法“红头文件”轻而易举地与世人见面。此类“杰作”的流行,已经不仅仅是对依法行政的一种亵渎,更是一种“罪责”。

  我们知道,“红头文件”是政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重要依据,具有很强的权威性。但权威性再强也决不允许游离于法律框架之外。因此,要杜绝这类“红头文件”不再损伤民众的利益,必须加强监督审查和法律“过滤”,严把“准入关”,不给其生存的土壤。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各种权力在法制的轨道上公正行使。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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