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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管”的下马威“县官”如何应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3:17 信息时报

  刘克军媒体从业者

  新《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2月20日,湖南省文化厅助理巡视员、文化市场与电影处处长杨汉林在解读条例时明确表示:湖南歌厅有别于其他地方的歌厅,因而田汉大剧院、琴岛歌厅等类型的歌厅将不纳入新《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行管理。(2月21日《潇湘晨报》)

  你看,人家“现管”的表态似乎也合情合理:你国务院制定了法规不错,但可能没有考虑到各个地方的实际问题。作为地方“现管”,我们自然要因地制宜,特事特办了。“现管”的这一“军”其实正好将到了“县官”的疼处:如果接好了这一招,政令畅通也就不会太成问题;如果接不好,哪个省市没有独具特色的歌厅呢?到时候,国家的政令和法规又将被置于何种境地呢?

  应该承认,湖南的歌厅确实有其独特的地方或历史特色,但既然是娱乐场所,那它就没有理由拒绝《条例》的统一管理与约束。换个角度想想,《条例》作为一个多次修改出来的行业管理规范,它最大的功能是规范而不是横加干涉,如果湖南的这些特色歌厅能够不违背最起码的行业规范,其生存与正常发展肯定不会受到影响。如果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现管”仍不愿将其特色歌厅纳入《条例》管理,那么,他们的担心与顾虑就更让人纳闷和起疑了。

  如今,“现管”已经把问题摆在了桌面上,就等“县官”进行解答了。笔者以为,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县官”务必要先搞清三个问题:一、“现管”为什么要让特色歌厅徘徊在《条例》之外?二、如果开了口子,各地的“特色歌厅”会不会层出不穷?三、该由谁来管理“特色歌厅”,使用什么样的管理规范?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了,那么,我宁愿建议“县官”采取“一刀切”的手段对娱乐场所实行集中管理,否则,《条例》也会在“现管”的反复运作下变成一纸空文,饱受诟病的娱乐场所照样会成为“疑难杂症”。

  无论中央的政策与愿望有多么美好,关键还在于地方政府的贯彻落实,毕竟,“现管”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力量。如果地方政府一味地从地方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甚至个人政绩及利益的角度看问题、乱表态,抵制国家政策的话,那么,再好的愿望也只能成为美丽的肥皂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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