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气表维修费中还含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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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1:08 重庆晚报 |
由于热水器水管和气管装反,以致使用时气表进水,造成停气,燃气公司维修人员维修好后收取了800元费用,却称“没得票”。昨日,渝中区都市庭园1单元6-3业主钟先生向本报投诉。 据钟先生称,20日,他打开热水器后,发现没有热水,一检查才发现大量自来水从气表中渗出,天然气停了。次日,他找来重庆燃气公司解放碑管理站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对方一番检查后喊价800元。维修中,钟质疑了高额的维修费。“总公司收的3000元,分公司收的1000元,我们小组内部解决只收800元。”钟先生称对方这样回答的。而他称维修相当简单,对方并未换表,仅将气表取下将水倒出,换了根管子完事。维修完毕后,钟要求对方开具收据,但却得到“这种我们都不开票”的回答。因此,钟对其收费的合法性产生了质疑。对此,重庆燃气公司解放碑管理站工作人员称,该住户热水器水管和气管装反造成气表损坏,因有可能对整栋楼供气系统造成损坏,按规定应处以3000元为上限的罚款,具体数额视损坏情况而定,那800元为罚款与简单维修的总费用。而维修人员通常不带收据在身上,都是回公司后再开具。“用户可以随时来取。”该工作人员说。至于维修人员“没得票”的说法,可能是当时未能表达清楚。 记者就该维修费用一事向渝中区物价局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此类收费的标准物价局暂无相关规定,都是住户和维修方直接协商。 记者甘露网络编辑:翁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