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查封案 可申请续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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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1:37 东南快报 |
本报讯厦门近千件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查封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请注意,法院查封期限3月1日将届满,请及时办理延期续行查封手续。 昨日,厦门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通过本报发出上述提醒。 该负责人称,之所以会自动解封,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2004年 3月1日施行的一则通知。该通知规定,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2年。期限届满可续封一次,续封不得超过1年。查封期限届满,将自动解封。该负责人估计,厦门市近千件这类案件,涉及被查封的土地和房屋遍布全国各地。一旦查封期限届满,而申请执行人不办延期续行查封手续,法院查封效力将自动消失。若被执行人趁机转移财产,会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