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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2005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省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1:53 大江网-江西日报

  关于江西省2005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省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06年2月8日在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胡幼桃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5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省级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06年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5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经济加快发展的基础上,全省财政部门拓展工作理念,创新发展机制,努力把财政资源转化成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把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为财政收入的增长,把财政收入的增长转化到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事业的进步上来,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年财政总收入425.7亿元,增长21.4%,其中,总量比上年增收75亿元,比“十五”计划目标275亿元超出150亿元,比2000年增长1.5倍;占GDP比重达10.5%,比2000年提高1.9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252.9亿元,增长22.9%。财政支出562.8亿元,比上年增加108.7亿元,增长24%。“十五”时期,全省财政总收入累计1497亿元,年均增加50.8亿元,增长19.9%,比“九五”平均增幅提高9.6个百分点;在收入增加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十五”时期全省财政支出累计2024亿元,年均增加67.9亿元,增长20.3%,为历史最高水平。特别是2005年,省财政统筹资金,突出“五个加大”,有力地保障了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在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开创了财政新局面。

  ——服务“三农”力度加大。“多予、少取、放活”原则,构成支持“三农”的全新体系。一是全面实施“两免三补”政策。在全省免征农业税,继续免征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财政共安排35亿元对县乡收入缺口专项补助;及时拨付粮食直补5亿元,水稻良种补贴4.5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0.17亿元,支持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二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筹集1.3亿元资金对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1亿元对大中型排灌站更新改造;安排0.2亿元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完善和兴建。三是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新增安排0.42亿元对重点林区县乡财政进行补贴,安排0.3亿元对生态公益林保护进行奖励。四是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多渠道筹集0.5亿元资金,对17万农村劳动力进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自主创业能力。

  ——财政宏观调控力度加大。财政公共投资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更多地采用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一是支持工业园区建设。继续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县城工业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工业崛起奖励资金0.3亿元和县域经济发展奖励资金0.2亿元。全年工业园区销售收入1520亿元,六大支柱产业实现增加值497.2亿元,由此带动全省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共完成235亿元,增长21.8%,筑牢财政支柱。二是激励市县做大做强蛋糕。按照“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多受益”的原则,继续安排4亿元资金奖励发展快的县市。近三年来,累计安排奖励资金11亿元激励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县级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与全省基本同步,财政总收入超亿元县由2000年的21个增加到84个,超6亿元县7个,超10亿元县1个。三是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继续安排2000万元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取消市县出口退税负担,地方负担部分全部由省财政承担,支持扩大出口。四是帮助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安排国企改革专项资金0.3亿元;安排3.3亿元资金支持24户省属军工企业改制;筹集7亿元对资源枯竭、扭亏无望的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安排1.5亿元对省属企业自办中小学校、公安机构等人员移交地方管理后的经费进行基数补助,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财力向基层倾斜力度加大。一是县乡运转得到较好保障。安排县乡转移支付资金16.6亿元;争取中央财政“三奖一补”政策,36个粮食主产县和31个困难县共得到6.2亿元奖励;增加0.7亿元共安排1.4亿元资金调减市县承担的粮食风险基金筹集任务;按每行政村增加1万元、每乡镇增加10万元的标准分别拨付补助经费2.1亿元和1.8亿元,加上原有补助,目前我省每个行政村每年平均财政补助达4.5万元,较好地缓解了税改后基层机构运转的压力。二是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得到较好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一倍,所需增加资金1.2亿元全部由省财政承担;安排1.4亿元将“两免一补”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惠及全省120万贫困生;筹集1.2亿元资金,对5581所偏远中小学实施“远程教育”工程;安排农村卫生专项资金0.5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扩大到11个县,在全省实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艾滋病、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得到免费治疗;扶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每户奖励6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承担;设立0.6亿元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免费向农民提供文化产品。三是基层政法建设得到较好保障。安排1.7亿元补助县乡政法部门装备、维修和办案,安排0.3亿元推进监狱体制改革,继续支持基层法庭和司法所建设,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在2003年基础上提高20%。

  ——支持社会保障力度加大。一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筹集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补助资金9.4亿元,全省安排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3亿元。二是困难群众生活改善。城市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群众救助、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补助按提高后的标准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安排0.4亿元基本解决困难企业拖欠军转干部工资、基本养老金、医疗费问题;筹措1.75亿元资金帮助5万移民搬迁扶贫。三是部分老年人群生活补助提高。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离休干部每月护理费分别由140元、100元提高到280元、200元;60年代精简及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65周岁的台湾省籍同胞每月新增生活补贴50元;对无固定收入的老红军、老干部配偶和机关、事业单位遗属分别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安排0.1亿元给予已离任且生活较为困难的老村支书和村主任生活补助。四是应急救灾机制增强。面对台风、禽流感、地震等突发事件,各级财政反应迅速,及时安排和调拨资金,有力地维护了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着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同时,我省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逐年提高,去年还适当增加了生活补贴,让广大干部群众共享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成果。

  ——财政管理改革步伐加大。部门预算改革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初步完善;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扩大到87个部门及所属690个基层预算单位,市县会计集中核算正向国库支付制度转轨;政府采购规模达50亿元,资金节约率10%;“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取得突破,全面清理了基金、收费项目,预算外资金实行“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省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正在规范中;“省直管县”和“乡财县代管”改革试点初步取得成效;财会监管力度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增强。

  2005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

  (一)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下同)的112%,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工商各税133.1亿元,完成101.2%;企业收入30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7.3亿元,完成114.9%,国有资产经营收益12.9亿元,完成287.8%,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0.2亿元,完成95%牷耕地占用税4.9亿元,完成836.2%;契税14.9亿元,完成132.9%;专项收入9.6亿元,完成117.9%;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60.4亿元,完成123.3%。

  2005年全省财政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4%。剔除中央财政追加专项开支等部分,地方财政支出410亿元牗包括中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资金牘,完成103.9%。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基本建设支出10.5亿元,完成95%;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0.3亿元,完成103.8%;地质勘探费6.4亿元,完成101%;科技支出3.8亿元,支农支出21.8亿元,教育支出81.5亿元,分别完成105.7%、104.8%和108.4%,按同口径分别增长15.2%、27.9%和19.9%,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12.5%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文体广播事业费12亿元,完成114.8%;医疗卫生支出18.8亿元,完成113.8%牷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9.6亿元,完成105.9%牷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1.3亿元,完成119.7%;行政管理费支出43.2亿元,完成110.7%;公检法司支出33.4亿元,完成117.8%;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12.5亿元,完成105.7%;政策性补贴支出4.5亿元,完成101%;其他各项支出100.4亿元,完成89.3%,主要是部分预备费及年初待分配资金支出在其他科目列支反映。

  2.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全省基金收入58.5亿元,完成151.9%。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22.8亿元,完成115.9%;农业部门基金收入5.6亿元,完成171.4%;土地有偿使用收入27.3亿元,完成201.4%;其他各项基金收入2.8亿元,完成139.5%。

  2005年全省基金地方支出53.7亿元,完成150.1%,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21.8亿元,完成113.4%;农业部门基金支出5.5亿元,完成176.7%;土地有偿使用支出23.6亿元,完成206%;其他各项基金支出2.8亿元,完成141.4%。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40.7亿元,完成预算101.3%。主要收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工商各税14.6亿元,完成109.1%;企业收入5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4.9亿元,完成85.9%,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0.2亿元,完成94.5%牷专项收入2.4亿元,完成120%;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18.7亿元,完成99.6%。

  2005年省级地方财政支出80.9亿元(包括中央税收返还和上解收入等在省级开支部分),完成预算96%。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基本建设支出3亿元,完成95%;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2亿元,完成58.9%,主要是列入挖潜改造资金支出的对企业补贴,要到下年清算后支出;地质勘探费6.6亿元,完成104.7%;科技支出1.7亿元,支农支出3亿元,教育支出11.6亿元,同口径分别完成111.1%、124.8%和110.8%,分别增长19.2%、26.1%和25.2%,均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6.5%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7亿元,完成100.9%;医疗卫生支出2.7亿元,完成10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亿元,完成102.6%;社会保障补助支出5亿元,同口径完成110.4%;行政管理费支出2.8亿元,完成116.7%;公检法司支出9.6亿元,完成109%;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0.6亿元,同口径完成118.7%;政策性补贴支出3.1亿元,完成99.5%;其他各项支出25.8亿元,完成90.7%,主要是预备费、一次性经费等执行中在其他科目列支反映。

  2.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省级基金收入24亿元,完成预算127.5%,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20.1亿元,完成120.5%;农业部门基金收入2.3亿元,完成244.2%;其他各项基金收入1.6亿元,完成136%。

  2005年省级基金地方支出21.1亿元,完成120.4%,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19.5亿元,完成119.2%;农业部门基金支出1.5亿元,完成167.3%。

  3.预计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05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超额完成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实际可统筹安排的财力预计超收1.1亿元。对安排项目情况,省政府已于去年底书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主要是:省公安厅2005年金盾工程建设经费2700万元,工业崛起奖励资金2080.1万元,省档案局档案馆建设资金2000万元,地方军工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与失业保险并轨后失业期间生活困难补助经费1439万元,省预备役炮兵旅建设经费980万元,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奖励经费892.8万元等。

  以上数字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编成后还会有些变动,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2005年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和财政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是正确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结果,是省人大依法监督和悉心指导的结果,是省政协民主监督和积极帮助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来之不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省财政收入总量仍然较小,宏观调控能力偏弱;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县乡债务负担重;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够理想,一些地方和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还时有发生,等等。特别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如何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全面落实好“五个统筹”,还需要深入研究,倍加努力。

  二、2006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草案

  2006年全省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眼加快崛起和富民兴赣,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全民创业,做大做强财政蛋糕,建设公共财政体系,加强省级宏观调控,加大重点支出支持力度,强化预算管理,推进财政改革,规范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开好局。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依据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我们编制了2006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草案。

  (一)2006年省级总预算:

  1.一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06年全省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48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286亿元,均比2005年执行数增长13%,主要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工商各税152.1亿元;企业收入29.2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20.1亿元,国有资产经营收益9.3亿元,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0.2亿元;其他收入11.9亿元;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58.1亿元;耕地占用税5.6亿元;契税18亿元;专项收入11.1亿元。

  上述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加中央税收返还、中央其他各项补助等,减去上解中央支出等,2006年全省预算财力为518亿元。2006年省级总预算支出安排503亿元,预留不可预见开支经费等15亿元,预算收支平衡。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基本建设支出12.6亿元;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3.8亿元;地质勘探费7.2亿元;科技支出4.4亿元;支农支出26.7亿元;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4.1亿元;教育支出97.3亿元;医疗卫生支出23亿元;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6.9亿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22.9亿元;行政管理费支出51.8亿元;公检法司支出39.8亿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15.2亿元;城市维护费21.1亿元;政策性补贴支出5.4亿元;总预备费5.8亿元;其他各项支出105亿元。

  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06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4.8亿元。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28.3亿元,农业部门基金收入5.9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收入30.6亿元。基金预算收入加调入资金,减去调出资金,基金预算总收入为64.9亿元。

  2006年全省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3.3亿元。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27.6亿元,农业部门基金支出6.8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28.9亿元。

  2006年全省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1.6亿元,主要是按规定集中部分国有土地收入待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

  以上是省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审批同级预算逐级报省后,再汇编2006年省级总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2006年省级预算:

  1.一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06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46亿元,比2005年执行数40.7亿元增长13%。主要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工商各税16.9亿元;企业收入5.6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5.8亿元,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0.2亿元;其他收入2.2亿元;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18.6亿元;专项收入2.7亿元。

  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加中央税收返还省得部分、中央其他各项补助收入和设区市上解收入等,减专项上解中央支出和补助设区市支出等,2006年省级预算财力为93.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财力增加6亿元。2006年省级支出预算安排92.9亿元,比上年省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数增长(下同)10.1%,预留调资和不可预见开支经费等1亿元,预算收支平衡。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基本建设支出4.3亿元,增长38.4%,主要是新建省奥林匹克中心和艺术中心增加投资1亿元;企业挖潜改造资金3.7亿元,增长8.4%;地质勘探费6.5亿元,增长3%;科技支出1.9亿元、支农支出4.6亿元、教育支出12.2亿元,分别增长16.7%、17.6%和10.8%,均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9%的增幅;工业交通等部门的事业费3.7亿元,增长24.1%牷文体广播事业费1.8亿元,增长7.7%;医疗卫生支出2.8亿元,增长7.9%;其他部门的事业费14亿元,增长6.6%牷社会保障补助支出5.4亿元,增长4.9%,其中,中央专款3.8亿元维持去年基数,省财政安排1.6亿元,增长18.9%;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1.8亿元,增长6.5%;行政管理费2.5亿元,增长2.8%;公检法司支出9.8亿元,增长11.4%;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1.2亿元,增长22.2%;政策性补贴支出3.1亿元,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0.6亿元,总预备费0.6亿元,均与上年持平;其他各项支出12.4亿元,增长9.9%。

  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06年省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8.1亿元。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24.8亿元,农业部门基金收入1.7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收入1.6亿元。基金预算收入加设区市上解收入,减去补助设区市支出等,基金预算总收入为26.3亿元。

  根据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和有关规定,2006年省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6.1亿元。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24.4亿元,农业部门基金支出1.6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0.1亿元。

  2006年省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0.2亿元,主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按规定要到下年清算后开支。

  (三)省国土资源厅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核省国土资源厅部门预算草案。国土资源厅2006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是:1.收入预算42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08.7万元,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1748.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其他各项收入1125.7万元。2.支出预算42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75.8万元、公用支出2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636.6万元牷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071.7万元。具体的收支情况见2006年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部门预算,请审议。

  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确保完成2006年预算任务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加快富民兴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推进“五化”和建设“三个江西”的要求,增强省财政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统筹18亿元新增财力(包括省级预算新增财力6亿元和争取中央财力补助12亿元),进一步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社会事业倾斜,向基层等薄弱环节倾斜,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努力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矛盾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经济加快发展和社会和谐。

  (一)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着眼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安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0.8亿元和大中型电排站更新改造资金1亿元;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0.1亿元,总额0.3亿元;继续安排农业产业化和新技术推广示范资金0.3亿元;将粮食直补资金由5亿元增加到6亿元左右,并相应提高补助标准;继续安排良种补贴资金4.5亿元;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300万元,总额500万元;新增省级化肥淡季储备利息补贴0.1亿元;新增农村沼气建设资金0.1亿元;增加农民教育、牲畜防疫、救灾种子专项资金0.1亿元,总额0.2亿元,增加部分重点用于禽流感防治。

  (二)加大农村社会事业投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继续推进“两免一补”、“一费制”、校舍改造工作,新增3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课桌椅更新和饮用水及公厕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孩子就学环境;增加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资金0.3亿元,总额0.8亿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和艾滋病、晚期血吸虫病防治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范围由11个县扩大到40个县市,并将每位参合农民的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由10元增加到20元,新增加的10元全部由省财政承担,共增加资金1.3亿元;增加计划生育专款0.14亿元,总额达到0.43亿元,由此,省财政安排的计划生育专款达到人均1元的标准;增加农村文化事业发展资金0.4亿元,总额1亿元,进一步丰富农民群众精神生活;为支持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1.5亿元,其中安排1亿元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和补助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安排0.5亿元用于2500余个无活动场所的村支部(村委会)活动室建设。

  (三)推动经济建设和企业改革。增加省发改委基建投资0.2亿元,总额3.2亿元;增加省经贸委技改资金500万元,总额0.6亿元;增加省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总额800万元;筹措0.5亿元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缓解“融资难”问题;继续安排高危行业结构调整资金0.42亿元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0.3亿元;继续安排国企改革专项资金0.3亿元;安排省奥林匹克中心建设资金0.7亿元;安排省艺术中心建设资金0.3亿元;安排2亿元资金,对中央和省属企业自办中小学校、公安机构等人员移交地方管理后的经费进行基数补助;继续安排外贸发展资金0.2亿元,促进外贸发展。

  (四)增加教育、科技和政法经费投入。省级教育支出由11亿元增加到12.1亿元(其中,省属高校经费增加0.8亿元,不含新增省属高校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0.1亿元);科技支出由1.6亿元增加到1.8亿元(不含省科学院、社科院新增资金约0.1亿元)。在此基础上,再增加0.2亿元专项支持省科学院、农科院、林科院和社科院重点科研及应用成果推广;增加高新技术产业引导资金200万元,总额500万元;新增省属高校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0.1亿元;新增职业技术教育专项经费0.5亿元。强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增加困难县政法部门公用经费和办案经费补助0.2亿元,总额1.22亿元;继续安排监狱体制改革专项经费0.3亿元。同时,为缩小省直部门之间经费的不合理差距,增加安排部门公用经费补差0.3亿元,推动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五)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再就业资金0.1亿元,总额1.8亿元,全省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亿元;增加农村五保户生活补助0.15亿元,总额1亿元;继续安排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资金0.68亿元;增加城市低保资金0.15亿元,总额0.8亿元;增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0.15亿元,总额0.3亿元;增加救灾专款500万元,总额0.1亿元;新增现役军人优待金0.5亿元;增加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培训经费500万元,总额0.1亿元。同时,新增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0.5亿元,增加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增支、晋级晋档等支出0.56亿元,并落实好国家调整工资和补助标准政策,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生活水平。

  (六)支持生态环保建设。增加林业生态补偿资金0.4亿元;继续安排生态林建设及保护奖励资金0.3亿元;继续安排0.42亿元,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专项安排0.6亿元经费,用于环保部门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和治理污染源;继续支持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加大鄱阳湖、赣江源、东江源等重点生态保护工程投入,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市场经营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环保投融资新机制,为建设绿色生态江西加力。

  (七)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和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2亿元,总额18.6亿元;继续安排省对市县奖励资金4亿元,县城工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亿元,工业崛起奖励资金0.3亿元,县域经济发展奖励资金0.2亿元;继续安排10亿元“三奖一补”资金,支持粮食主产县和困难县加快发展,增强乡村两级保障能力;增加安排0.78亿元资金,将市县配套的2.1亿元粮食风险基金筹集任务全部由省级承担;增加出口退税资金0.6亿元,总额1.6亿元,由省级全部负担地方出口退税部分,促进外贸增长。在加大对县域经济支持力度的同时,为了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带动力,从今年开始,省财政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将逐步减少设区市对县的资金配套,对农业比重大、工业相对薄弱、财政较为困难的设区市本级财政,省财政也将给予必要支持。

  (八)立足改革增强财政管理效能。总结经验,完善“省直管县”和“乡财县代管”改革试点;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办法,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扩大市县试点面;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将非税收入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加强省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支管理;拓展政府采购规模,减少审批程序,加快办理速度,着力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强化财会监管,在省级开展绩效考评试点,逐步推开,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

  在新的一年里,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还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执行力;不断思变,谋取先机,出新招,办大事,求实效,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更好地为基层和群众服务。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肩负的使命光荣而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加快江西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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