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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重点林地新规划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1:57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林业局获悉,近日《厦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开始实施,林地被分成4个等级保护。除非国家重点基础工程建设,一般不允许征用特殊和重点保护林地。

  根据生态区位重要性和生态脆弱性分类指标划分,林地保护等级划分为特殊保护、重点保护、一般保护、集约营4个等级。

  据悉,自然保护区(小区)、饮用水地表源库区周围一重山等区域,被列为特殊保护生态公益林地。饮用水地表水源库区周围一重山外,海拔1000米以上的林地;坡度大于45度的林地;无人居住岛被列为重点保护林地。

  据介绍,厦门市近年来的林地征用逐年递增。近4年,年平均征占用林地面积达87公顷。被征占的林地,主要用于道路、工业区、采石采矿、房地产、养殖、旅游等建设。光红树林一项,到2004年年底,仅余28.4公顷,比1987年减少了150多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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