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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开征意见最少十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2:54 北京晨报

  我国发布首部规范性文件,保证公众参与环境评价

  晨报讯(记者 王大鹏)圆明园式听证会将被制度化,为了保证公众参与环评工作,专业机构将把“环评天书”变成百姓读得懂的简本……昨天,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建设单位环评文件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能少于10日。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这是中国环保领域的第一部公众参与的规范性文件。

  潘岳说,类似2005年举行的圆明园防渗工程环境影响听证会,不仅大幅度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也有效地提高了政府决策的质量和公信度。潘岳指出,在我国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主要靠行政手段,缺乏社会监督。出台《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目的就是把圆明园经验制度化,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将公众参与引入环境评价工作中去。

  潘岳介绍说,这一办法详细规定了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必须公开环境信息和征求公众意见。针对环评报告书过于专业的情况,要求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必须公开环评报告书的简本,用百姓看得懂的话来方便公众了解信息。

  办法还明确了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和期限,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环评文件报送审查之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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