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酒后开车却总有人不当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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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3:04 杭州日报 |
不要酒后开车,说了多少次,就是有人不当回事。酒后开车引发的悲剧已多次上演,仍有人一上酒桌就忘乎所以,推杯换盏。昨天,记者在余杭交巡警大队瓶窑中队了解到,前两天,104国道上再次发生这样不幸的事故。 据同桌喝酒的人说,司机喝了五杯干红,结果是翻入水塘,司机不幸死亡。 小陈,23岁,刚刚退伍回家没多久。18日晚上,和几个朋友在瓶窑一家饭店聚会,五个男的,三个女的。从6时开始吃饭喝酒。年轻人多,而且桌上还有女孩子,喝酒的兴致就高了。八个人,连喝四瓶干红,两瓶“伊犁特曲”。喝到7时多,聚会结束了,此时小陈已喝了五杯干红。而他们还要再去德清一家叫SOS的酒吧喝酒。 因为有一个女孩要回家,小陈就开车先送她回余杭安溪,再去德清的酒吧和他们碰头。小陈开的车是借来的,一辆蓝色富康车。小陈送姑娘回去后,还和姑娘喝了一个小时的茶。 其间有朋友从酒吧给小陈打电话,小陈说,酒喝多了,休息一下。此时,要是小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去德清的酒吧聚会,悲剧还是能避免的。 晚上9时02分,当他开车到104国道彭公集镇路段处时,富康车从最右侧车道,斜斜地驶出最左侧,直接翻到落差4.5米的路边水塘里。汽车四轮朝天,没入水中,水面只露出一点点车轮。 瓶窑中队接警后,当即赶到现场,值班民警曹军、中队长陆建伟跳入齐颈深的冰冷水中。遗憾的是,小陈当场死亡。 晚上11时多,与小陈聚会的朋友在酒吧听说小陈的事故后,酒都吓醒了,纷纷离开。在他们回来的路上,正好看到了事故现场。看到水中的车、已经死亡的朋友,他们心里怎一个“悔”字了得,恨不得把肚里的酒都倒出来…… 小陈的母亲,就他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她知道后,一下就昏了过去。 记者手记 酒后驾车酿出的惨祸,仍然历历在目。总结这些事故后发现,司机酒后驾驶,大部分是在朋友聚会后,特别是有女性参与的聚会,司机容易把持不住自己,最易发生酒后驾驶,就像这次这个案子。其次就是爱上酒吧的年轻人,往往也是因为酒吧里的女性劝酒,容易酒后驾驶。而不少受害人也是这些女性。例如西湖隧道“纵横南山路”的广本翻车案。因此,在酒桌上,希望女性多给司机朋友提醒,不要喝酒,也别劝酒。(记者陈昌旭 杭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