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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不可能打击报复(记者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3:16 江南时报

  文章见报后,一位教师打电话告诉记者,文章刊登后,亭湖区步凤镇教办主要负责人对几位接受媒体采访的老师进行了训斥,称,如果再向媒体反映情况,就不再增发你们的工资等话语。

  记者和该镇分管教育的张副镇长取得了联系,对此,张副镇长认为,媒体曝光后,镇里会正面、积极地去处理问题,不可能对投诉人进行打击报复,随后,张副镇长给记者发

了一份传真。传真内容如下:

  《关于步凤镇村幼儿教师上访处理情况的回报》

  今天上午,我们得知《江南时报》关于步凤镇幼儿教师要求增加工资待遇的报道后,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实地了解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现将村小幼儿教师上访处理的情况回报如下:(有删减,编者注)

  2004年春学期幼师的工资标准为每月270元,秋学期镇教育办公室考虑到工资低的实际状况,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镇村小幼师每月上调了50元,每月320元。2005年11月,接到联名信要求进一步提高工资待遇后,我镇教育办按照区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到周边伍佑、便仓等乡镇了解情况,伍佑镇村小幼师最高工资每月为380元,便仓镇为420元。在上无具体规定,又没有改制的情况下,由镇分管教育的领导牵头,召集各村小校长及全体教办人员,进行了专题会议,并形成了会议纪要(附后),会议形成两种解决办法:一是“自主招生、经费包干、多劳多得”;二是实施“自主招生、经费统筹统支,适度体现多劳多得”。按照第二种办法算下来,村小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含保险金)人均达550元,最少的也不低于520元,超过了每月480元的最低保障标准,也高于周边乡镇,绝大多数幼儿教师表示满意。

  鉴于目前我镇幼儿教师人数多、幼儿生逐年下降的实际状况,我镇在解决村小幼师工资待遇问题上已尽到最大的努力。

  步凤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二月十四日

  本报记者姜振军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23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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