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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4:30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2月22日电(记者梁捷)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中南海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上,向20多万检察干警提出要求。

  高检院授予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等37个集体“模范检察院”称号,授予吴春妹等60名个人“模范检察官”称号;为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等103个集体记一等功,为邹开红等120名个人记一等功。同时,对经由高检院政治部、检察日报联合中央主要媒体组织的,通过社会

投票评选产生的王书田等10名先进个人,授予“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称号,其余由各省级检察院推荐的22名人选为中国优秀检察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会议并讲话。她说,面对新的形势,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在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必须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呼声,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注意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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