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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假三轮摩托车俩经销部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7:53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陶涛)日前,贺兰县工商局习岗工商所依法没收了5辆冒用厂名厂址及认证标志的冒牌三轮摩托车,并对两家销售冒牌摩托车的经销部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2005年12月,贺兰县工商局习岗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辖区市场检查时,发现一家摩托车经销部销售的重庆某机电公司生产的SQ150ZH型某品牌三轮摩托车,其商标及产品合格证存在明显的仿冒痕迹。同时工商部门接到一位消费者投诉称,两个月前在一家商店购买该品牌

三轮摩托车,在发动摩托车过程中突然起火,造成三轮摩托车主体烧损。执法人员经现场查验确认属产品质量问题所致,遂将辖区内两家经销该品牌的三轮摩托车暂扣。经过调查,2005年10月,河南省偃州一家摩托车销售公司推销员上门推销重庆某公司生产的三轮摩托车,两家摩托车经销部当事人因价格低廉,便付现金分别购进13辆和18辆该品牌的三轮摩托车,后分别销售了10辆和15辆。

  今年1月,贺兰县工商局习岗工商所的执法人员与重庆厂家联系,厂家称根本没有向宁夏发过该品牌三轮摩托车。随后执法人员又前往厂家进行鉴定,确认此类三轮摩托车属冒牌产品。习岗工商所遂对两家摩托车经销部作出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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