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鞭炮炸人新郎赔偿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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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8:27 南京晨报 |
晨报讯 举办婚宴燃放鞭炮时,不慎炸伤路人,之后伤者将新郎告上雨花台区法院。 2005年11月19日是史某的大喜日子,下午6时许,他在当地一酒店举办婚宴,开席前照例燃放鞭炮。此时,王某正巧路过该酒店,发现有人放鞭炮,急忙躲开怕被误伤。然而,突然一颗鞭炮飞来,王某避之不及,左眼镜片被炸碎,致左眼被刺伤。王某当即赶到酒店要求处理,后经当地派出所协调,王某被史某亲属送往医院治疗,住院30天,花去医疗费500 0多元。其间,史某亲属支付医疗费400元。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王某出院后不久,便将新郎史某告上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从王某受伤的时间、地点及事后处理情况,可以认定王某左眼受伤与史某婚宴燃放鞭炮有直接因果关系,王某有权要求史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经过法官耐心做调解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史某于昨天一次性赔偿王某7000元。 作者:郑冰 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