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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开庭通过网络视频也可开庭问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8:3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赵兴武金陵晚报记者毛蕾

  【金陵晚报报道】 法官和当事人不必在同一地点,照样可以面对面地开庭审案。昨天,南京中级法院副院长姜洪鲁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间隙,跟记者饶有兴趣地谈起未来3年,南京法院在开庭中将会出现的新变化。

  远程开庭

  如果案子应该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但双方当事人觉得到江宁法院比到南京中院方便的话,那么在法院的安排下,他们可以到江宁法院,法官则可以在中院通过网络视频开庭问案。

  “感觉跟现在最流行的视频聊天一样,双方不会因为距离而产生交流上的困难。”姜洪鲁说,目前全市各区、县法院与中级法院早已实现光纤联网,技术和硬件上已经完全能够支持远程开庭的需要。

  委托调解

  案子诉到法院,但接手处理案子的,可能不是法官,而是一些社会组织或个人。这听起来有些奇怪,却是国际非常流行的社会纠纷解决方式,英文简称ADR。也就是姜洪鲁口中的“协助和委托调解机制”。

  姜洪鲁说,ADR的精髓就是借助社会上的民调组织彻底解决矛盾。法官在审案过程中,把一些涉及邻里关系、家庭矛盾的案件委托给街道、社区、单位的民调机构或有经验的民调员处理。当然,这些都必须征的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据悉,南京鼓楼法院已经对此作出了尝试,效果非常明显。

  死刑案证人出庭

  今后,法院在审理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时,原则上要求证人和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质询。姜洪鲁说,目前,市中级法院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死刑案件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具体实施细则。

  此外,还要强化证人、鉴定人出庭。除法院准许不出庭作证之外,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的书面证言、鉴定结论,如无法经当庭质证确认,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二审开庭“捡”重点

  姜洪鲁说,当事人一方面觉得二审案件的开庭程序繁琐;另一方面又觉得二审开庭率不高。因此提高庭审效率非常重要。为此法院已经要求法官在开庭审理民事二审案件时,只需审理有争议的事实或法律适用问题,其他庭审环节可以省略。

  据了解,法院开庭中的这些新变化,主要是为了让打官司的人觉得更方便、更快捷。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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