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住酒店旅客一跤摔伤腰 就赔偿问题双方至今未达成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8:3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住酒店时脚底一滑,一跤竟将“腰摔断”。昨日,沿河自治县的崔女士通过本报热线6774488向记者反映,因为腰伤她已误工3个多月,现仍在家中静养,而赔偿问题至今仍未落实。

  2005年11月,崔女士因公到贵阳培训,入住花溪某酒店。11月9日清晨,崔女士走出卫生间时,脚底一滑,一跤摔在地板上。这一跤可摔得不轻,经花溪区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

腰椎压缩性骨折,并入院治疗50余天,出院时医生建议继续休息治疗3个月。崔女士称前后共花掉医疗费、营养费等8000余元。崔女士认为自己是在入住酒店后摔伤的,酒店方应对此负责,应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昨日,记者来到该酒店,据酒店综合办公室主任梁小姐介绍,崔女士在酒店2201房摔伤一事属实。酒店已向伤者支付320元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酒店为伤者及其陪护人员提供食宿。就赔偿问题,双方曾多次到消协进行调解,由于分歧较大,至今仍未达成协议。

  据贵阳市二医骨科中心王主任介绍,从崔女士的伤情看,初步估计造成瘫痪的可能性不大,但近几年,伤者在从事重体力活时会有一定影响。

  记者专门就此事咨询了贵州恒易律师事务所的王仕发律师,王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在酒店、商场等地消费时,双方便存在合同关系,消费者一旦发生意外,酒店等应对其进行相应赔偿。崔女士是在酒店消费过程中摔伤,酒店应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

  作者:郭晶 申红珊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