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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软件”追到人没追回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8:54 沈阳晚报

  “前天,我儿子把手机弄丢了,多亏了他在手机上下载了防盗软件,现在已经知道了使用这个手机的新号码,但与那个人联系后,对方却拒绝归还手机。”2月22日,家住铁西区的陈女士向本报反映了她的难心事。她想知道,手机能否要得回。

  短信追到捡手机人

  据陈女士讲,她的儿子小雷刚上大学,为了联系方便,2月15日,家人在附近的通讯营业大厅给小雷买了一部诺基亚7610手机,当时花了2850元。

  2月21日晚上,儿子突然问陈女士,有没有收到特殊短信。这让陈女士想起此前小雷曾跟她提起的手机防盗软件。在陈女士的追问下,小雷说了实情:2月20日,在和同学们聚会回来的路上,他不小心将手机弄丢了,位置在皇姑区珠江桥附近。

  2月22日早7时左右,陈女士莫名地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您的手机SIM卡已被更改。”而发送者的电话号码更让她觉得陌生。难道儿子的手机被人换卡使用了?随即,陈女士拨通了对方的电话。

  据陈女士介绍,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该男子承认手机不是自己买的,只说是一位朋友送的。当陈女士提出如果能把手机归还,可以给该男子一些钱以表示感谢时,该男子称:“让我考虑考虑。”几分钟后,陈女士再次给该男子打电话,该男子仍以“考虑”答复了事,随后手机却被关机了。

  拒绝归还主人伤心“明明知道手机在别人手里,可他就是不还。我儿子还有几天就开学了,这假期竟然过得这么闹心。”陈女士伤心地说。

  当日下午,陈女士来到皇姑区亚明派出所,将情况反映给了一位姓管的警官。当记者与管警官取得联系后,管警官表示,因为此事属于手机遗失,而非盗窃,不归派出所受理,尽管陈女士向派出所反映,但派出所也只能移交给法院,在法院受理的情况下,才能对手机持有人进行调查。

  陈女士对记者说,沈阳一直在搞文明宣传,可是捡到手机并知道失主的人仍不归还,这也太不道德了。如果此事不能顺利解决,那也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捡物不还”也算犯罪

  当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功涵。据杨律师介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现在的手机持有人是采用秘密手段取得失主的手机,那么该人涉嫌构成盗窃犯罪,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如果持有人是捡拾所得手机,那么他应当及时归还失主,如果拒不归还的,那么失主可以涉嫌侵占犯罪向法院或公安机关(公安局或当地派出所)提出请求,要求追究其侵占犯罪的法律责任;如果持有人是其他盗窃或采用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后转交该持有人的,那么该持有人就涉嫌构成窝赃犯罪。根据刑法规定,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不足一万元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

  链接:手机防盗软件

  当日,记者在网上搜索了一些手机防盗软件,发现此软件的类别还真多,但功能相对差不多,一般是将软件传到手机里,然后在手机上安装,随后在手机启动时便自动运行,一旦有换卡使用情况,该手机就会自动将新手机号码传送给预先设定的手机号码,有的还会以不同的方式攻击捡(偷)手机的人,如不断在手机屏幕上显示“T HIS MOBILE IS LOST OR STOLEN”(这部手机是丢失或被盗的)或响起警笛声。

  本报记者刘宏伟记者电话:8881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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