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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新技术应用于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9:14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记者何雨欣)建设部22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中称,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制订、修订工程建设标准时,应当及时将先进适用的抗震新技术、新材料和新结构体系纳入标准、规范,在房屋建筑工程中推广使用。

  规定称,采用可能影响房屋建筑工程抗震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

材料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核准。申请时,应当说明是否适用于抗震设防区以及适用的抗震设防烈度范围。

  “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通过的新技术、新材料,或者将不适用于抗震设防区的新技术、新材料用于抗震设防区,或者超出经审定的抗震烈度范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规定强调。

  规定还称,城市房屋建筑工程的选址,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抗震防灾专业规划的要求。村庄、集镇建设的工程选址,应当符合村庄与集镇防灾专项规划和村庄与集镇建设规划中有关抗震防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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