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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呼吁小区走出“战场”怪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9:17 南方新闻网

  2006广东两会之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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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关键词

  和谐社区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加强社区建设,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直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摘自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2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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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在省政协分组讨论会议上,省政协委员苏祖兰主动谈到了建设和谐社区的事,明确表示:“无论业主,还是开发商、政府部门,都没有谁希望小区变成战场”。她希望这件事能引起政府部门重视,以寻求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详见本报昨日A04版)。此语一出,网友跟帖颇为热烈。

  诚如斯言,谁都不希望小区成为战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的目的是赚钱,他们当然不愿意小区成战场,而他们却经常遭到小区居民维权过程中的“非礼”;业主住在小区,为的是安居乐业,更不愿意小区成战场,但他们却经常遭到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的“伤害”。现实为何难如人意?广东省的一些政协委员表示,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沟通渠道,让市民的想法与呼声能及时传达,而不要总是采取上访等极端形式来反映社会矛盾。笔者对此深以为然。

  而物业管理方面落后的法律法规,是小区成战场的深层次原因。开发商的“坑蒙骗”得不到纠正,业主的权益得不到保护,所有的问题模模糊糊,一切都在混沌状态中,小区成为战场,实在没有什么奇怪的。苏祖兰委员提出的问题很现实,她的希望也是大家的共同希望。但要想让小区走出“战场”怪圈,成为大家友好相处的和谐家园,仅靠政协委员的呼吁是不够的,健全完善相关法规等基础工作,完善各种利益表达机制,使大家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心情舒畅,这些才是关键所在。

  奥一网网友:解本友

  网友跟帖

  广州的许多小区,都存在同样的问题,管理处总是阻止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网易网友

  长此以往人将非人!和谐广州在哪能找得到?每一个生活在广州的人都渴望有个香格里拉似的广州。走在路上不用担心,回家可以放心。

  网易网友

  政府应该尽快出台有关物业方面的法律制度来促进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网易网友

  雪峰评弹

  建设和谐社区,必须善待业主

  为栖居在和谐社区,大家不惜拿出积攒多年的血汗钱,再从银行按揭一二十年,来购得一个安乐窝。但安乐窝不仅可能不“安乐”,甚至可能成为流血的战场。近年来,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业主被打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在Google搜索“业主被打”,竟有120万个网页;有网友悲愤留言:“我们到底是业主还是野猪?”

  和谐社区不是一个没有冲突、人人沉默的社区,当规划好的绿地被铲平起楼时,当物管收取的管理费远远高于政府指导价时,当售楼时承诺的楼巴在买完楼后被取消时,业主怎么能选择沉默呢?于是,丽江花园的业主拿着政府的相关文件发表倡议,征集了3000多住户签名,和物管公司理论;黄埔某花园的34名业主拒绝收楼并联合起诉发展商。在自己的家园中,人们采取和平合作的方式来解决矛盾。这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善意。

  但善意未必会得到善意的回报。因为维权,有业主被切断水电;因为维权,有业主遭保安围殴。面对实力强大的开发商和物管公司,分散薄弱的业主往往只有一腔热血,敢于出头维护大家权益的业主,到头来所有的苦难都自己扛。但是,业主的力量薄弱,归根到底还是在于缺乏组织。解决社区问题的最好方法,是业主能够组织起来,组成真正代表业主权益的业委会,通过业委会、居委会、开发商(物管公司)三方分权,以协商谈判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何雪峰(本报评论员)

  网友点播

  谁帮深圳业主说说话?

  深圳的楼市,存在的问题颇多。比如,所有的业主都知道,楼宇的公共场所,都是业主交了钱买的,应该属于广大业主。如果将公共场所出租出去,其收益应归业主共有。

  几乎所有楼盘的业主,都无法从自己出钱买的楼宇的公共场所拿到应得的效益分成,更可气的是,业主停车还要出钱。业主简直就是一个冤大头:这边,公摊面积是我们出钱买的,但却不能使用;那边,我们自己的面积,交了管理费用,使用时却还要出钱!这是什么逻辑??

  请哪位代表帮我们业主说说话!

  网友yeaso

  委员有话

  成立业委会并非要斗倒开发商

  苏祖兰(省政协委员)

  从全国范围来看,业主与物业公司间的冲突由来已久,而且愈演愈烈。广东作为一个经济先发达起来的地区,也出现一些社区冲突,有的入室打人,造成业主人人自危,已构成严重刑事案件。因此,政府也好,业主和开发商也好,完全可以将之视作一个由坏事变好事的机会,在社区和谐方面找到一个突破口、一种解决方式,可以在这一块作出制度创新。只有充分重视,解决好了,才可能有一个真正稳定和谐的社区或和谐社会,才是长治久安。

  从宏观角度来看,因为政府部门在社区管理方面的缺位,造成目前弱势群体业主与物业或开发商直接斗争,这种局面肯定混乱,不稳定,必须改变。但如果认为成立业委会,就是为了斗倒开发商,显然又走了极端,最好的解决出路是三方共赢,走一条创新的路,对开发商也应该给一个出路,但开发商一味漠视小业主利益、动辄武断做出伤害小业主权益的事是肯定不可取的。

  整理:本报记者杨晓红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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