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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征地拆迁等于坑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9:17 南方新闻网

  低价征地拆迁等于坑农

  委员们认为补偿标准应作调整,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2006广东两会之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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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李静睿林亚茗谢苗枫)继省委书记张德江对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发表“三句硬话”引发各界一片热论后,征地拆迁频繁引发的社会问题成为省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焦点。昨日,多名政协委员均表示,按照农业用地的补偿标准进行拆迁补偿,违背土地本身的价值规律,是矛盾频发的最根本原因。

  政府不应代表开发商利益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晓华说,由于政府依然处于一个“大管家”的位置上,目前很多群众有一种误解,认为“凡事要上访,只有上访才能得到解决”,众多违反现行法律的拆迁补偿纠纷,却没有按照法律的路径来解决,农民们的愤怒很有可能会升级。

  省民盟副主委王则楚对政府角色举例说,房地产开发本来是个市场行为,拆迁补偿的问题应该是开发商和农民们去谈,政府作为中立方进行协调。但现在很多情况是“政府代表开发商去跟农民谈,市场行为上升到了政府行为,矛盾由此产生”。

  目前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太低了

  数名委员在分析目前的征地拆迁为何会引发如此大的矛盾时,均将落脚点放在补偿标准上。“农民只能将土地卖给国家,没有别的选择,但是补偿标准又非常低”。

  去年开始,广东在全国开先河,公路征地允许农民土地入股,省交通厅负责人曾解释说,试点农民土地入股的主要目的是减轻征地拆迁的工作难度,从中不难看出,政府对征地拆迁的焦点所在非常明了。

  广东省此次制度创新仅限于公路征地,很多人期待,在现有的土地流转模式下,放开对农民土地入股经营性用地项目的限制。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温洋说,土地从农用转为商用,却按照农业用地性质来进行补偿,这中间的巨额利益却未能让农民们分享,是农民们不满的根源所在,“高速路的收费、房地产项目的利润,为什么农民们不能分到一杯羹?”

  按用地性质补偿有望实现

  王则楚对记者表示,正视目前利益调整中存在的问题,调整利益分配的严重不均,才可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对农民们来说,一个最新的利好消息是,省国土厅正在考虑制定新的补偿办法,按照用地性质进行补偿,有可能得以实现。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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