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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征地拆迁无异于坑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9:22 南方日报

  低价征地拆迁无异于坑农

  委员们认为补偿标准应作调整,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林亚茗谢苗枫)继省委书记张德江对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发表“三句硬话”引发各界一片热论后,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问题成为省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焦点。昨

日,多名政协委员向记者表示,按照农业用地的补偿标准进行拆迁补偿,违背土地本身的价值规律,是矛盾频发的最根本原因。

  政府不应代表开发商利益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晓华说,由于政府依然处于一个“大管家”的位置上,目前很多群众有一种误解,认为“凡事要上访,只有上访才能得到解决”,众多违反现行法律的拆迁补偿纠纷,却并没有按照法律的路径来解决,农民们的愤怒很有可能会升级。

  省民盟副主委王则楚就政府角色举例说,房地产开发本来是个市场行为,拆迁补偿的问题应该是开发商和农民们去谈,政府作为中立进行协调。但现在很多情况是“政府代表开发商去跟农民谈,市场行为上升到了政府行为,矛盾由此产生。”

  按用地性质补偿有望实现

  数名委员在分析目前的征地拆迁为何会引发如此大的矛盾时,均将落脚点放在补偿标准上。“农民只能将土地卖给国家,没有别的选择,但是补偿标准又非常低”。

  去年开始,广东在全国首开先河,公路征地允许农民土地入股,省交通厅负责人曾经解释,试点农民土地入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征地拆迁的工作难度,从中不难看出,政府对征地拆迁的焦点所在非常明了。

  广东省此次制度创新仅限于公路征地,很多人期待,在现有的土地流转模式下,放开对农民土地入股经营性用地项目的限制。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温洋说,土地从农用转为商用,却按照农业用地性质来进行补偿,这中间的巨额利益却未能让农民们分享,是农民们不满的根源所在,“高速路的收费、房地产项目的利润,为什么农民们不能分到一杯羹?”

  王则楚对记者表示,正视目前利益调整中存在的问题,调整利益分配的严重不均,才可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对农民们来说,一个最新的利好消息是,省国土资源厅正在考虑制定新的补偿办法,按照用地性质进行补偿,有可能得以实现。

  委员声音

  “信访室”可变成“公关部”

  省政协常委、省九三学社副主委温洋:信访问题往往牵涉到多个政府部门,如征地就关系到国土、规划、社会劳动保障、农业、法院等,因此政府可以考虑把“信访接待室”升格为“公共关系部”,专门解决群众投诉、环保及困难群体援助等问题。这样做也有利于政府职能由“抓经济”为主向“管理型”、“服务型”的转变。

  政府不妨请律师接访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晓华:建设和谐广东的关键是提高社会的法治水平。政府要真正转变职能,由“总管”变成社会生活的“协调者”,不再包揽解决安全事故、交通意外、甚至拖欠工资等问题和矛盾。政府可以引导当事人双方和解,不能和解的,只能由法院审理判决。对于群众上访,政府可邀请律师参加接待信访和调研,由律师向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引导其以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

  图:

  征地中如何保障农民利益是关键。何洪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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