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上调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比例农民生病医疗费政府担大头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9:35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 近日,记者从铜仁市合作医疗管理局获悉,由于中央和省里财政对合作医疗补助费用的增加,作为全国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铜仁市,决定从今年起上调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比例,并扩大报销补偿范围和增加医疗定点机构。 据了解,参合农民在乡级医院住院,报销补偿比例由原来45%提高到55%;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补偿比例由原来35%提高到50%;在民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补偿比例 为40%;在地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报销补偿比例由原来25%提高到30%(含外出务工在市境外医院住院);参合农民每人每年住院报销补偿封顶线由原来5000元提高到8000元。对部分地方病、慢性病、传染病既不需要住院,又需要长期看门诊的参合病人,其家庭帐户用完后的门诊医疗费用按30%比例给予报销补偿,全年累计报销补偿封顶线为300元;为鼓励农民持续参合,对连续参加合作医疗、2年未报销过住院费的农户,生病住院时报销补偿比例在同等情况下提高5%;而参和农民仍然只需交10元的股金。 报销补偿范围扩大到参合农民的妇幼保健、非计划免疫、计划生育生殖保健费用可使用家庭账户;参合农民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计划生育后遗症、并发症、吻合术住院费用、精神类疾病住院费用、残疾人安装假肢在标准定价内的费用等纳入大病统筹报销补偿范围。 为了方便农民就医,增加了5家民营医院为合作医疗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增加14家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为该市计划生育、妇科病诊疗的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铜仁市合作医疗管理局局长邓渊告诉记者,铜仁市从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到目前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已达15万人,参合率达70%,两年来累计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报销住院费和门诊费630多万元,有效防止了农民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作者:寇启伟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