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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大代表个人接访立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9:4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记者何涛)曾经引起争议的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进行个人接访的行为从此将有法规上的保障。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获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为人大代表转交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制定并下发了有关规定,明确了人大代表个人接访行为和相关程序。

  规定明确了人大代表个人接访行为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获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理人大代表转交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若干规定》,并已于近日下发。该规定明确了人大代表的个人接访行为。该规定指出,人大代表应当热情接待人民群众来访,认真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同时规定,人大代表接访时属于本人或亲属的事务不得以接待登记表的形式提出。另外,属于贪污受贿渎职的事务,人大代表可以直接要求人民群众向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举报。经人民群众同意,人大代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有关机关举报。该规定对于人大代表个人接访的程序和方式也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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