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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三思住房潜在过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9:47 南方网
  人民日报网络版 高渊

  空置房这个曾经耳熟的名词,近来又频繁出现。前几天,国家统计局公布了3个房地产数据,2005年前11个月,我国当年购置土地中,未完成开发土地面积近1.7亿平方米,按目前水平计算,商品房的年施工面积是年竣工面积的5倍多,商品房空置面积高达1.14亿平方米。

  这很容易让人感觉,我们正面临潜在的住房过剩风险。而在此之前,有关部门已将

房地产列入了“产能过剩”行业名单。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过剩?应当如何破解?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是否需要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积压并不一定代表没有市场。目前的商品房空置,并非供过于求的绝对空置,其中绝大多数是中高档住房,而经济适用房之类的低档住房,则鲜见“空置”一说。

  当前大量空置房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盲目开发造成的。在一些城市中,一面是数千人昼夜排队等候经济适用房项目发号,另一面则是乏人问津的天价豪宅,以及千万望眼欲穿的无房和缺房户。

  眼下的状况是,许多地方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不合理,适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和租赁能力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住房严重供不应求,使得这部分家庭买不到或租不到合适的住房。因此,当前的所谓“过剩”是住房结构不合理造成的,而绝不是我们的房子多到了住不了的地步。

  应当看到,商品房结构性过剩,是一些地方政府推波助澜,开发商过度追逐超额利润的结果。有关调查显示,房地产业的利润大大高于其他许多行业,而这与人们对房地产业暴利的印象是相吻合的。

  而在房地产业内,建造大屋豪宅的利润,又显然大大高于建经济适用房。可以说,在超额利润的诱惑下,在某些地方政府的默许甚至引导下,才导致中高档住房过剩、中低价房供不应求的结构性矛盾。

  面对这种结构性过剩,最根本的破解之道,是政府应当“归位”。反观前一段时间,部分地区房价非理性上涨过程中,一些具有政府背景的开发商或某些地方政府自身,在其中起了助涨的作用。而这,恐怕也不是简单进行行政处罚就能彻底改变的,更好的办法,应是有效控制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要不要继续,其实已有答案。

  眼下,有些人并不认同住房供应存在结构性过剩,而认为空置房增加是宏观调控政策所带来的负作用。不可否认,调控使房地产的供求关系发生了一定变化,消费者的观望态度也促使空置量上升。但更根本的,是调控促使房地产业的内在矛盾和结构失衡公开化,等于把积聚的泡沫风险逐步释放了。

  当前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最重要的还是继续把好土地、信贷两个闸门,防止投资膨胀反弹。同时政府要继续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严控别墅等豪宅用地。

  或许只有这样,空置房面积才可能逐步回跌。而控制在合理比例范围内的空置房,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市场竞争,广大消费者可以有更多选择。说到底,房地产业要走上健康发展轨道,关键还是控制泡沫,规范地方政府权责利,让房地产业在理性增长中真正利国利民。(编辑: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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