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自称“总督察”骗财1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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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9:50 南方新闻网 |
港人自称“总督察”骗财16万 香港居民万某因诈骗罪获刑两年,其此前在香港已多次犯案 本报讯(记者杨秀伟通讯员王敏)香港居民万某自称“香港警察铁路分局刑事部总督察”,去年初以介绍工作为名在珠三角各地大肆行骗,共骗财16万多元。万某的假警察身份 最后被佛山警方揭穿,日前其因诈骗罪行被判刑两年。无证驾驶被盗车露马脚 2005年7月2日凌晨3时许,顺德警方截获一辆女装摩托车,驾车人万某则是无证驾驶。经查该车为被盗抢车辆。案件移交到了城门头派出所,办案民警见到万某大吃一惊,原来是老相识。因万某曾在该所报假案,声称自己是香港政府某机关公务员,在佛山公文包被盗,没有钱回家。办案民警开始怀疑万某的身份,逐步调查之下,万某的犯罪行为被一一揭出。 介绍工作为名骗财16万元 警方调查发现,万某冒充所谓“香港警务处国际刑警科铁路刑事办驻佛山火车站总督察”,自2005年1月初至1月29日,曾以介绍工作为名在珠三角骗取数名被害人的钱财。2005年1月,万某骗取谭某的信任,在禅城区亲仁路一钢门销售部内,万某以替被害人谭某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和“驾驶证出入境”、“体检”手续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1890元,其后,又以替被害人“配备工作用CDMA手机”为由骗取1200元;之后,万某又以借钱为名,先后骗取一定数额的钱财。采用这种做法,被告人万某共骗取人民币16万余元。 “总督察”在港案底多 经与香港警方联系,佛山警方查出了万某的真实身份,万某出生于香港新界,高中文化,确为香港居民,但其在港曾屡次犯罪留下案底:1997年,他因向警察提供虚假资料被判处罚款2000港元、2004年因假扮警务公职人员被判处监禁一个月。 禅城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6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本案部分财物已缴获并发还给被害人,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于日前判处万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