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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取名须依法 飞碟、蒙娜丽莎、马克思、格瓦拉等名字被禁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9:58 南方新闻网

  一句葡萄牙谚语说:佳名值千金。不过葡萄牙人似乎不需要为如何起一个特别的名字煞费苦心。因为什么名字能取,什么名字不能用,葡国法律早已为公民作出规定。

  取名要先公证

  据路透社22日报道,葡萄牙司法部网站www.dgrn.mj.pt按照字母顺序列出了许多名

字,包括39页合法名字和41页不得使用的名字。按照司法部规定,除了“飞碟”这类怪名被禁止使用之外,洛丽塔、马拉多纳、蒙娜丽莎、马克思、格瓦拉等名字也被归入禁用之列。

  近百年来,葡萄牙政府在登记人口姓名时都采取审核措施。那些从美、英等对姓名很少限制的国家来到葡萄牙的人,常常对葡萄牙法律中对姓名的规定感到无法理解。

  美国人塔尼娅·奥哈拉在葡萄牙生了一个名叫利亚姆的孩子,得以亲身感受葡萄牙法律对姓名的规定之严。“我觉得为孩子取名还要取得许可证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我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

  为了给孩子取上名,奥哈拉首先要在当地的美国使馆取得对“利亚姆”一名的公证,然后将公证的正式葡文译本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变法大势所趋

  随着全球化进程,各国间移民不断增多。同时,“个性化”逐渐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许多在法律上对公民取名作出规定的国家(如挪威、丹麦等)已纷纷修改法律,重新对什么是“可接受的名字”作出定义。

  这一趋势已经波及到了葡萄牙。葡萄牙人口登记员协会已经向有关部门提出倡议,要求简化公民在登记姓名时所遇到的繁杂程序。而葡司法部也打算在今年上半年开始考虑这一计划。新华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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