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协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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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0:07 东方网-劳动报 |
“协调首先要有协调的内容,我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协调的。政府认为有不规范的地方,可以处罚。”昨天,在华漕镇相关部门与力丰公司就该公司违反劳动法法规一事进行协调磋商时,力丰老板缪根岳如此表态。 事后,力丰木业装潢合作公司木制品厂总经理兼法人代表缪根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承认劳动合同多年未签的事实,但对于超时加班、少缴综合保险费以及工资 一年一发的投诉均予以否认。综合保险费用直接加给个人 缪根岳表示,关于国家要求缴纳综合保险费,2003年他曾关照劳资部门向职工一个一个地征求过意见,公司考虑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缴纳综合保险费,另一种是直接加给个人,由职工自己选择。而许多人选择了加给自己。 对此说法,记者随后采访了部分员工。他们否认了这一说法,表示并没有拿到这笔钱。 劳动法专家对此指出,社会保险费必须依法缴纳,不允许直接支付给个人。 一口否认超时加班缪根岳表示,公司员工每个月都有一定的工作定额,收入都是捆在一起。而公司员工的收入都是超过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公司业务有时多有时少,你说你加班,你休息时怎么不说。 对此说法,有员工指出并非事实,加班是常有的事情,即使在国定假日也没有休息。在业务少的时候,也要干擦机器这样的活儿。员工表示,他们握有加班的证据。 工资一年一发绝无此事 缪根岳声称工资一年一发绝无此事。工资是按月发放的。因为单位曾经发生过偷盗事件,所以一部分人要求公司代为保管,到年底一次性发放。这些钞票是一年一发,每个人都有记录的。这部分人数比例大约在20%至30%左右。 对此说法,员工表示,工资一年一发的对象主要是从老厂转过的老工人,人数大约在50名左右。在老厂的时候,当时是按年薪发的。但并非是因为发生了偷盗事件才发生一年一发的事情。因为在发生偷盗事件之前已经实施这一做法了。 劳动法专家指出,工资必须按月支付。任何为员工“保存”工资的说法都是一种借口,这会使员工存在一种权益风险。 劳动合同的确没有签定缪根岳承认劳动合同的确是没有签定。公司成立时,《劳动法》还没有出台。以后虽然知道有《劳动法》,但对具体的内容并不知晓,这方面的意识确实比较淡薄。所以今年公司要改革,要规范企业的发展。 劳动法专家指出,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成熟的企业,在处理劳资关系上,不该如此“外行”。 缪根岳认为,员工对公司改革方案特别是工资改革方案的不认同,才是导致这一风波发生的原因。他声称,这一方案并没有降低员工工资的收入,只是把原先捆在一起的工资进行了细分。 □记者郁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