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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34万平方米安居工程开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0:07 南方日报

  荔湾区34万平方米安居工程开建

  广州另有3个安居工程通过审批

  本报讯(记者/张睿)记者日前获悉,广州市荔湾区(原芳村地区)到2008年5月将建成建筑面积达34万平方米的安居工程,并提供给拆迁困难户购买。广东省建设厅近日也发文要

求各地加快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这是近三年来广东省建设厅首度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发出的强烈信号。

  4个安居工程去年审批通过

  记者从广州市房管局公布的土地出让和建设用地批准公告中获悉,广州市直属机关安居工程办公室已于2005年11月以401.1万元拿到了荔湾区芳村花卉世界附近新龙溪路北侧,东漖镇东漖南村南侧一块面积达119658平方米的用地,用以建设安居工程。该地块容积率3.08,届时该项目的建筑总面积可达34万平方米。据悉,该工程2005年12月开建,2008年5月可建成。

  据了解,另外还有3个安居工程通过审批。其中一个位于白云区黄石西路607号地段,用地单位是广州市第三煤矿;此外还有两个面向企业内部员工的安居工程,申请建设单位分别是解放军某医院和广州铁路集团羊城铁路总公司、广州南岭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专家称还不能定性为经济适用房

  广州市房管部门有相关负责人表示,荔湾安居工程的性质并未确定,也没有赋予其“经济适用房”、“安居房”等概念。

  而广州市房地产专家韩世同则表示,根据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是一种专门为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需求而设置的准商品房制度。因此,也可以说经济适用房是属于带照顾性质的一种微利房。韩世同指出,经济适用房很重要的一点,它是面向公众的。而这4个安居工程,都属于定向供应的性质,因此,不能简单下结论说广州的经济适用房工程已经启动。

  相关政策助推经济适用房建设

  2005年5月,建设部就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地要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

  而广东省建设厅近日也发文要求各地加快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而且必须包括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划,明确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进度安排,以调整房地产市场预期。建设厅表示,凡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完成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备案工作的,一律停止新申请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手续。据悉,这是近三年广东省建设厅首度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发出的强制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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